1人经抢救无效死亡,四川宁峡能源发展有限公司2.28事故查明

中国基建报 2024-12-05 19:49:27

12月5日,本报从米易县政府获悉,四川宁峡能源发展有限公司2.28物体打击事故已于近日查明。

据悉,2024年2月28日,四川宁峡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委托云南盘鼎机电设备有限公司组织维保人员对小三峡电站1号水轮发电机组进行设备维修保养,10时41分,在水车室进行推力油盆挡油筒拆卸工作时,发生一起物体打击一般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130万元。

本报梳理发现,本次事故发生地点为米易县草场镇四川宁峡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小三峡电站1号水轮发电机组水车室,事故单位包括云南盘鼎机电设备有限公司、四川宁峡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经查明,2024年2月28日上午8时,云南盘鼎机电设备有限公司维修作业人员周某、孟某、雪某、付某昆等4人在1号机组水车室进行水轮发电机拆卸工作,孟某为此工作面领队负责人。10时41分,在拆除固定挡油筒的最后一颗螺栓时,挡油筒突然掉落砸中检修人员孟某头颈部,另外3名检修人员发现后立即采取救援措施,但因挡油筒过重无法抬起。通过呼救,四川宁峡能源发展有限公司3名工作人员参与抢救,通过使用葫芦、撬棍、钢管等工具将伤者救出,现场拨打120后,由周某驾车与四川宁峡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小三峡电站站长刘某海将伤者送至医院进行抢救,最终因伤势过重于11时47分抢救无效死亡。

本报注意到,调查组认定,云南盘鼎机电设备有限公司在机组检修时,错误安装专用拆卸丝杆孔位,导致专用拆卸丝杆未与下机架实际连接,当拆除挡油桶外圈最后一颗螺栓后,挡油桶失去固定点随即脱落,导致事故发生。

最终,调查组认定本起事故为物体打击事故,性质为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调查组还提出了处理建议。

本报注意到,云南盘鼎机电设备有限公司、四川宁峡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均建议给予行政处罚。

此外,云南盘鼎机电设备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贺某锁、四川宁峡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刘某峰、四川宁峡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齐某阳、四川宁峡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小三峡电站站长刘某海,均建议由应急管理部门给予行政处罚。

调查组还责成四川宁峡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七条对小三峡电站副站长谢某军等相关人员进行处理。(文|中国基建报 刘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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