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河北邯郸市发生一起骇人听闻的校园霸凌事件。事情的主要经过是三名未成年学生对一名同校同学进行长期校园霸凌,3 月 10 日在不知名的原因下三名未成年霸凌者将该男孩残忍杀害。经过警方的调查之后发现一些细思极恐的地方。
邯郸校园霸凌事件
第一:三名未成年孩子手段残忍,将该同学杀害之后并将其面部毁掉,掩埋至废弃的蔬菜大棚之中,更可怕的是第二天这三名未成年孩子依旧像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的那样照常上学,可见这几名学生的心理素质之强。如果一旦放任这种人或这种行为,那么日后必定会惹出更大的祸端。
第二:校方称孩子的死亡纯属意外。这难道和学校没有一点关系吗?孩子在学校长期受到霸凌难道一点迹象都看不到吗?是校方在故意推脱责任还另有原因?
拒绝校园霸凌
此次事件在近些年来并非个例,早在去年 11 月份,太原一中专院校就发生一起校园霸凌事件,9 月份的时候一山西大同家长在网上发文表示自家上学四年级儿子经常被同班同学霸凌,也均是未成年人涉及案件,而当时并未造成极端恶性事件,公安机关只是对施凌者予以训诫并加以心理辅导。但此次山东邯郸校园霸凌事件不同,导致一名未成年死亡,产生了极其恶劣和深远的影响。
想起这件事就让我联想到春节档看的一部电影《第十二条》,这部电影里面有几句非常合适的经典语录:法律是让坏人犯罪的成本更高而不是让好人出手的代价更大。在这起校园霸凌事件中施暴者均是未成年孩子,虽然受到未成年人保护法的保护,但我相信更多的应该是保护那些即将受到或者已经受到的伤害或霸凌的孩子,而不是保护那些施暴者。
电影《第二十条》经典语录
我们都不希望看到这种恶性事件发生,但是社会上时时刻刻依旧会有很多人相背而行。校园霸凌事件脱不开校园教育,适当的校园心理活动课、实践课都是增强学生对于尊重和包容的意识。同时学校还可以建立匿名举报机制,鼓励学生和教职员工报告霸凌行为。当然经过此次事件也能够像昆山龙哥事件那样制定更加完善的未成年人保护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