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回顾:女子卖淫后选择报警求助,只因年轻男子精力太旺盛

知识百科人李先生 2023-07-13 14:2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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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我们闲话少说,今天我们一起来回顾一起比较特殊的案件,那么为什么说这起案件特殊呢?

因为在这起案件中,卖淫女子竟然主动来到派出所报案,并且承认自己卖淫的行为。当时警方也感到很意外,就和卖淫女子详细交流了一下,原来这名卖淫女子自称被别人“强奸”了。

大家都知道,“强奸”在我国属于重罪,而在我国的法律中也有明确规定。所以警方接警后第一时间将反犯罪嫌疑人抓获,经过审讯才发现,两人之间的问题比较复杂。

案件回顾:女子卖淫后选择报警求助,只因年轻男子精力太旺盛

据了解:这起案件发生在2021年6月21日凌晨左右,当后有一名女子衣服凌乱,一副精神惶恐的样子,跑到了当地的派出所寻求帮助。

女子来到派出所之后,就开始大喊道“警察同志,我被人强奸了,求求你们救救我吧,快点把那个恶魔抓走,他太能折磨人了,我实在受不了了”。女子说完这些话之后,就大哭了起来,民警看到女子这样后,开始安慰女子,这个时候女子才安静下来。

以下是徐俐自述的经过:

原来女子叫“徐俐”,今年已经30岁了,因为没有学历,也不愿意进工厂打工。在和几个姐妹一起去夜店喝酒的时候,徐俐看到了赚钱的机会,因此就开始卖淫。可以说这些年徐俐领略了无数男人,也可以说是阅人无数,全部是男人。

当天徐俐照常在街道胡同里看等待嫖客,这个时候一名年轻男子路过,徐俐急忙上前拉住男子,表示自己只要给钱就可以。而男子看见徐俐长相挺漂亮的,就询问了价格,而徐俐直接说80块钱就可以。

男子听见徐俐的话之后,就带领徐俐来到了自己住的酒店,两人进入酒店之后就发生了关系,就在徐俐准备穿上衣服离开的时候,却被男子一把抱住,推回到床上。男子想要再一次和徐俐发生关系,这个时候徐俐副男子说道“我是一次80块钱”。可是男子听见徐俐说的话之后只可反驳道“明明是80块钱一晚上”。说完男子就要开始实施动作,可是徐俐却大喊了起来,这个时候男子直接给了徐立一巴掌,被打之后的徐俐只能从了男人。而男子在这么了徐立一个多小时以后,终于穿好衣服准备离开,而离开前男子直接把80块钱丢在了床上。

男子离开之后,徐俐认为自己安全了,就慌忙从床上爬了下来,这个时候的徐俐因为被男子折磨,双腿已经颤抖,最后徐俐忍受着痛苦来到了派出所报警求助。

当警方听完徐俐把事情经过讲完之后,第一时间抓获了男子。

原来这名男子是一名大三的学生,一个人来贵州是旅游的,因为当晚刚好看到了徐俐,一时来了兴趣就和徐俐发生了关系。

这名大三学生说“徐俐和自己说好了80块钱一晚上,自己感觉能接受,就和徐俐发生了关系,但是一次结束之后,自己就和徐俐发生了第二次关系,这个时候徐俐就想多要钱,但是被自己拒绝了。所以徐俐才会选择报警,想要用“强奸”来威胁自己罢了。

事后徐俐因“卖淫”被警方行政拘留处罚,而大三学生因涉嫌“强奸罪”被警方刑事拘留。

法律观点:

其实在这起案件中,想要证明男子没有强奸徐俐,还是有难度的。虽然说徐俐是卖淫女子,在第一次和大三学生发生关系的时候是自愿的,但是第二次徐俐极力否认自愿。

如果按照徐俐的说法,那么大三学生就已经涉嫌“强奸罪”了。而按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之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可是按照大三学生的供述来看,却是和徐俐的相反,如果是按照大三男子的说法来看。大三学生只是进行了“嫖娼”,那么最多只是被治安拘留处罚。

因此两者之间的处罚可以说是天壤之别,因为“强奸罪”是刑事处罚,需要坐牢,可是“嫖娼”只需要治安拘留处罚。

而笔者认为,这起案件应该被认定“卖淫和嫖娼”,因此大三学生不应该被认定为“强奸罪”。

因为主观意识上两者只是一种交易罢了。

那么大家认为这起案件应该被怎么样认定呢?一起说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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