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日,贵州省纪委监委网站刊发题为《以案示警丨爱慕虚荣冒领资金 东窗事发悔恨一生》的文章,剖析黔东南州天柱县渡马镇村镇建设服务中心原工作员龙黎案。
文章提到,经过多次考试才考上公职的“90后”干部龙黎,却没有好好珍惜来之不易的工作机会,上班仅3个月,就耐不住清贫、经不起诱惑,把手伸向扶贫资金,将自己的职业生涯断送在起步阶段。
公开履历显示,龙黎,男,1991年5月出生,贵州三穗人,2019年11月参加工作任天柱县渡马镇村镇建设服务中心工作员。
考上公职后,龙黎认为工作已经稳定,渐渐放松学习。他开始热衷于盲目攀比,不比奋斗比享乐,不比努力比投机,很快被不良嗜好和物质欲望冲昏了头脑。
由于龙黎家在外县,在天柱当地几乎没有朋友,自己又没有积极健康的兴趣爱好,无聊充斥着他的闲暇时间。后来经人介绍,他认识了几名在天柱经商的老乡,几番见面后,便与这几名商人称兄道弟。这些商人朋友出手阔绰,带着他频频出入高档场所,在一次次吃喝玩乐中,龙黎滋生了及时行乐、贪图享受的不良观念,逐渐养成恣意挥霍的畸形消费习惯。
长期出入高档场所要花费大量金钱,为了在老乡面前强撑面子,龙黎还经常抢着买单,但初入职场的他毕竟工资收入有限,请几次客后,就入不敷出了。为了继续享受奢靡生活,同时满足虚荣心,他铤而走险,将手伸向了国家专项资金。
2020年1月,龙黎在为群众办理复垦复绿资金发放过程中,发现乡镇工作人员提供情况说明后,可以将资金直接汇入工作人员提供的账号。龙黎觉得这是一个“漏洞”,就琢磨冒领款项,他在心里嘀咕,上级会不会对提供的账户进行核实?此时,正巧要向一户因全家外出没有提供账户的农户发放资金,龙黎便想试探一下,于是向朋友借了一个银行账户,并提供了虚假情况说明。
资金正常发放到朋友的账户后,龙黎既惊喜又害怕,还自欺欺人地安慰自己,要是出了问题就及时将钱退回,不会有人追究。抱着这样的侥幸心理,龙黎第一次冒领了资金。此时距离他参加工作仅三个月,冒领的钱全部被他用于吃喝和日常消费。
第一次得逞后,便又有了第二次、第三次……龙黎见冒领行为没有败露,更加肆无忌惮,继续钻空子冒领资金。2020年1月至2021年9月,仅仅一年九个月的时间,龙黎就利用职务便利,虚报他人银行账户冒领国家资金20余万元用于个人日常消费。
常言道,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2020年7月,村民罗某某向龙黎反映自己未收到复垦复绿资金的问题,龙黎则谎称把资金打错到别人账户,让罗某某回家耐心等待;2020年9月,因接连有群众反映资金未到位的问题,龙黎害怕事情暴露,便迅速将冒领的5户村民的部分资金退还。
2021年1月,渡马镇人民政府发现多个农户复垦复绿资金被打入他人账户,镇党委相关领导找龙黎谈话了解相关情况,龙黎谎称系自己操作失误,打错账户,并退还3万元到相关账户。
群众的举报、领导的约谈都是在对龙黎敲警钟,但龙黎因长期把心思都花在吃喝玩乐上,从不学习纪律规矩和法律法规,纪律意识极为淡薄,错误地认为只要退还群众资金就能平安无事,以为能够蒙混过关。2021年2月,天柱县纪委县监委对渡马镇纪委移送的反映龙黎冒领相关资金的问题线索进行初核。2021年6月,天柱县监委对龙黎立案调查。2021年9月,龙黎被开除公职。2021年12月,龙黎因犯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
转自 | 上官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