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超卓航空5995万元“不翼而飞”已经报案并举报给金融监管部门,多个环节出现的问题

老杨看天下事 2023-11-06 16:18:40

近年来,存款“失踪”事件屡屡发生,涉及企业和个人的储户。最新一起事件是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超卓航科”)的5995万元存款被招商银行南京某支行划入保证金存款账户并用于承兑汇票的行为。类似事件的背后究竟存在哪些问题?

5995万元不翼而飞

最近,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超卓航科”)发布公告称,他们发现自己的5995万元存款被招商银行南京某支行划入保证金存款账户,用于两家与超卓航科没有任何关联和业务往来的企业进行承兑汇票的行为。超卓航科对此表示不知情,并已经报案并举报给金融监管部门。虽然北京商报记者将该事件联系到招商银行进行求证,但截至目前为止未得到回复。

根据前述报道,存款被划转用于承兑汇票可能存在多个环节出现的问题。首先,存款方与承兑汇票相关的第三方公司之间是否存在合同关系和业务往来,以及这些交易是否真实合法。其次,银行承兑汇票在开具过程中是否审查了企业提交的相关资料,并核实购买承兑汇票的企业是否具有相关的授信资格。此外,开具银行承兑汇票需要企业提供一系列文件和盖章,因此也需要核实这些文件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在该事件引发关注后不久,上交所要求超卓航科补充披露与招商银行南京城北支行的选择原因及合理性、主要参与人员及决策流程,并说明是否签订了相关合同以及内部管理方面是否存在问题。

存款“失踪”事件屡次发生背后的原因,可能是因为在银行承兑汇票的管理和审查过程中出现了漏洞。超卓航科作为存款方需要确保其工作人员在办理相关业务时具有合法的授权,如果存款损失是由于公司内部管理问题导致的,公司应该负有相应的责任。而银行作为承兑方,在承兑过程中也应严格审查和核对存款的来源和用途。如果银行没有尽到应有的审查和核对义务,或者在承兑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那么银行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最终的责任划分需要通过调查和证据获取来确定。多起案件

近年来,多起存款“不翼而飞”的事件不断发生,涉及到企业和个人储户。其中,2022年工商银行南宁分行超过2.5亿元的存款突然消失引起了广泛关注。经调查发现,造成多位储户大额存款丢失的始作俑者是该分行原部门经理梁某。梁某先是以为贷款企业作存款贡献为由,通过多位中间人找有闲置资金的客户到银行办理大额存款业务,并承诺给予额外收益,除了正常的银行利息。工商银行南宁分行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司法认定梁某的行为属于个人犯罪行为,不属于职务侵占行为。同时,受害人受到非法高息的引诱,通过非正规程序操作,导致了资金损失。

在工商银行南宁分行之前,2021年还曝出了渤海银行南京分行和浦发银行南通分行发生了企业存款质押的风波,分别涉及的存款金额达到28亿元和2.95亿元。据涉事企业反映,在存入相关银行后,到期却未能赎回存款。经调查问询后才发现,这些存款已被用作第三方公司的质押担保。关于质押担保是否知情的问题,企业和银行各执一词,之后监管部门、公安部门和司法部门纷纷介入。

对于这些事件,原银保监会新闻发言人在2021年11月时表示,在个别商业银行与企业客户之间因存单质押银行承兑汇票业务发生纠纷的近期事件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银保监会已成立工作组进驻银行开展现场调查,并正在紧密进行调查工作。涉案方也已向公安机关报案,案件侦办工作正在进行中。

上述发言人还提到,银行承兑汇票业务是商业银行重要的金融服务业务,为企业支付结算、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着积极作用。然而,一些商业银行的票据业务出现了规范发展不足、内部运营失灵等问题。

对于这类案件审理周期较长的原因,可能有多个方面的因素影响。首先,由于涉及到银行内部运营模式和员工行为等复杂因素,调查难度较大。其次,这类案件法律问题比较复杂,涉及到银行的合规性、企业的操作程序等方面。确定赔偿金额也是一个难题,需要考虑受害人的实际损失、银行的过错程度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等多重因素。另外,法律程序繁琐也是导致审理周期较长的原因之一。

防范措施

为了防范存款“失踪”事件的发生,银行和企业需要采取一系列措施来加强内部管理和风险控制。以下是一些建议:

银行应加强对银行承兑汇票的管理和审查。在开具承兑汇票之前,银行应核实企业的相关资料,确认其授信资格,并确保提供的申请材料真实有效。同时,银行要加强对存款账户的监测和审核,及时发现异常交易并进行调查。

企业需要建立健全的财务制度和内部控制机制。企业应加强内部审计和风险管理,确保资金流动的合法性和透明性。此外,企业还应加强对员工的培训,提高他们的风险防范意识,避免被欺诈行为利用。

监管部门应加强对银行业的监督和管理。监管部门应建立更加严格的制度和规定,确保银行业的合规运作。同时,监管部门还应定期进行检查和评估,加强对银行和企业的监管力度,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受害人应及时报案,向有关部门寻求帮助和支持。一旦发现存款“失踪”,受害人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协助调查并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此外,受害人还可以向监管部门投诉,要求其介入调查和解决纠纷。

舆论监督与舆论引导。媒体和社会应加大对存款“失踪”事件的报道和曝光力度,促使相关方面高度重视此类问题,并推动建立更加健全的监管机制和规范。同时,媒体还应加强公众教育和风险提示,提高普通人对存款安全和金融诈骗的认识。

综上所述,为了防范存款“失踪”事件的发生,需要银行、企业、监管部门和社会各方共同努力,加强合作,加强内部管理,健全监管机制,提高风险防范意识,从而确保存款的安全性和稳定性。只有这样,才能有效避免存款“失踪”谜局再次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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