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大同"订婚强奸案"二审开庭首日,这场持续两年的婚恋纠纷再次搅动舆论场。
法庭外男方家属举着"还我清白"的牌子来回踱步,女方家大门紧闭连窗帘都拉得严实,婚介所连夜撤下招牌跑路——这出比电视剧还狗血的现实剧情,让围观群众直呼"开眼了"。
事儿得从2023年五一假期说起。

27岁小伙席某某在婚介所牵线下,跟小他三岁的本地姑娘吴某某处对象。
两家人看着挺般配,认识三个月就摆酒订婚。

男方按习俗掏了10万彩礼外加金戒指,还签协议承诺婚后在90平婚房加名。
谁成想第二天回门宴刚吃完,姑娘转头就去派出所告准新郎强奸。

现在回看案发现场,客厅窗帘烧焦的破洞还在,卧室床头烟灰缸里留着卫生纸灰烬。
监控拍下姑娘光脚从14楼逃到13层喊救命,又被光膀子的小伙硬拽回去。

法医报告说姑娘身上有淤青,处女膜却完整无破损,床单检出混合DNA但关键物证没验出精斑。
最要命的是那段电话录音,女方母亲连珠炮似的质问"订婚是事实吧""强暴是事实吧",男方支支吾吾的"嗯嗯"成了定罪铁证。

这场官司打得比彩礼还贵。
一审判三年男方死活不认,在看守所蹲了690天还在喊冤。

二审庭上爆出新料,婚介所登记表显示姑娘两年相过三次亲,跟席某某见面时刚结束前段相亲。
男方母亲咬定这是"职业骗婚",女方家矢口否认却把10万彩礼退到中介。

如今两家较劲的婚房空置两年,开发商送的"囍"字都褪成了惨白色。
群众分成了三大派:有人认为"没破处算什么强奸",质疑司法鉴定程序;有人翻出刑法条文,强调强奸罪认定不需要实质插入;还有福尔摩斯附体的网友发现,案发后双方还在商量领证加名,怎么看都像彩礼谈崩的闹剧。

倒是本地婚庆公司集体修改合同,新增了"婚前禁止单独相处"条款。

这事说到底就是现代婚恋观和传统习俗的碰撞。

订婚不是结婚,给了彩礼不等于买断人身自由,可要真按西方那套恋爱自由,十八万八的彩礼又该不该退?法庭现在卡在刑事民事两案之间,刑事案纠结"强没强",民事案撕扯"还不还",活脱脱现实版罗生门。

各位老铁怎么看?要是你遇上这种事,敢不敢在领证前跟对象独处一室?评论区唠五块钱的。

顺便做个调查:支持彩礼全退的扣1,觉得该留作精神补偿的扣2,咱看看哪边能赢个啤酒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