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8月18日的凌晨,上海长宁区发生了一起引发广泛争议的火灾。
一名32岁的女子在房子里引火自杀,整个房间都被熊熊烈火覆盖,让人望而生畏。
待到消防员赶到将火灭掉之后,房子已然被烧毁,而当事人也彻底失去了生机。
一条鲜活的生命就此被火焰吞噬。
然而,更大的悲剧却才刚刚开始。
02
逝者已逝。
人们因灾难沉默,但更为一名19岁的女生感到心疼。
尽管身体没有受到任何的伤害,但是大家都知道,她才是这起事故里最大的受害者。
这位19岁的女生姓零,与32岁的死者张女士是生前好友。
在事故发生之前,因近日情绪不佳,张女士就暂住在零某某的租借房里。
本来住的好好的,彼此安然无事。
结果没几天,张女士直接把零某某推出了房间,然后引燃房内物品导致火灾发生。
没人知道张女士到底是出于什么样的原因选择放弃生命。
可大家真的很难对她报以同情。
要知道张女士所点燃的房子可并不是属于她的,那是19岁的零某某自己租的房子,更别说里面还有许许多多零某某私人的物品。
但这一切却全都被满不在乎的张女士付之一炬。
零某某多无辜啊。
张女士自己是痛痛快快地离开了,真心待她的朋友却是被动与悲惨的命运直接捆绑。
一方面,好友死在自己的眼前,自己却无能为力,任谁不得做好几天的噩梦。
另一方面,朋友烧毁了零某某租住的房子,那事后呢,谁来赔这个房子的钱?
本来上海的房价就不菲,而该小区的房子更是达到约7万一平。
而按照法律规定,如果由于张女士已经身故,最终赔偿的责任主体,只会落在身为实际租客的零某某身上。
一个19岁的女孩只因为对朋友的一片真心,结果就莫名背上了可能金额高达几百万的债务。
这是多么大的无妄之灾啊!
要知道这还不算结束。
因为张女士引起的火灾过于凶猛,不仅她们住的房间被彻底摧毁,周围的邻居也都受到了波及,纷纷全家被逼在外住宾馆。
哪怕几天过后,楼道里依然会闻到一股浓烈的烧焦后的烟味.
而发生火灾楼层的天花板也被熏成黑色,很多户邻居家中的空调、门窗等都受损严重,受损金额高达数万。
而这些费用,恐怕都会被算在零某某头上。
租房给零某某的房东同样也很无辜啊。
好好的房子说没就没了,哪怕日后修缮好了,从此有着“凶宅”之称的房子还有人敢住吗?恐怕卖都不好卖吧。
你看,张女士以一己之力,把数人的人生搅成一团乱,留下了无数的烂摊子。
03
张女士真的不知道自己的行为会给别人造成多大的麻烦吗?
身为32岁的成年人,我想她应该是明白的,只是不在乎罢了。
否则零某某也不会被她预谋性地赶出去。
可能在她的眼中,自己已经要死了,还在乎这些干嘛?
这其实才是这个事件最令人愤怒的原因。
我以真心待你,生怕你有个三长两短。你却视我为工具,哪怕明知要做的事会害了我的一生也毫不在意。
有人说上次看到这种事,还是刘鑫江歌事件。
同样是以真心待友、好心收留,结果却被狠狠地背刺。
虽然这名女子生前不一定如刘鑫般无耻,但她最后的行为真的很令人失望。
世界上有一种人往往是最可怕的,那就是既没有边界感也失去道德底线的人。
他们只会从自身的利益角度出发,只在乎自己的感受,从不关心自己的行为是否会给他人造成严重伤害。
一旦自己想不开了,就随心所欲,甚至不惜拉别人下水。
仔细想想,这种行径与明晃晃的犯罪有什么区别!
看过这样一个新闻,一名男子在某商场内不顾一切地跳楼,结果在坠地的时候砸中了一名女顾客。
跳楼男子抢救无效死亡,无辜的女顾客呢?
虽然经过治疗已无生命危险,但是她的伤势过于严重,哪怕在做了手术之后也可能会有瘫痪的可能。
本来,该女士就是为了多赚钱而特地从老家来到上海某工厂工作,结果这试用期都还没过,就被这无妄之灾可能毁掉半生。
最可怕的是,这样的事故发生的不要太频繁。
重庆就曾发生过“2名女高中生被高处坠落男子砸中身亡”的悲剧。
去年8月,四川乐山一名55岁男子因感情纠纷从小区顶楼坠落,53岁的路人女子周某被当场砸死。
今年3月,西安也有一名男子坠楼,结果就是,一名6岁男童不幸被砸中身亡。
不可否认的是,选择跳楼者自然有其可怜之处。
我们尊重生命,也真心不愿意看到悲剧发生。
可退一万步讲,纵使真的想要放弃生命,为何就一定要选择这种会伤害无辜者的方式呢。
文章的最后,先生想告诉大家。
这世界上有形形色色的人,有人天生善良,有人不够善良,有人假装善良。
每天都可能会有意外和无妄之灾发生,而有些相识的朋友,可能与你也并非一路人。
请放下助人情节,有些忙该帮就帮,但要有节度,超出个人能力范围,千万别勉强。
除此以外,也请多增强安全意识,虽然很难但也请保护好自己。
毕竟,人祸有时候真的比天灾更可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