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女孩现身说法揭秘诈骗犯伎俩(2)!这里是视角志,今天我们说说这个话题。
日前,临沂一个诈骗团伙被端了,而被骗的女孩小殷经过个人不断的搜集证据揭开了罪犯王某刚刚和丁某伟合伙通过金融贷款诈骗的伎俩,而涉及的济宁银行到底在其中扮演了什么角色呢?
当事人小殷口述:2022年3月份,王某刚、丁某伟以安排银行工作为由,骗我说其他条件都符合,只差两个征信分,然后声称认识济宁银行、平安银行的行长,我需要做两笔贷款,提高这两个征信分,然后才可以考试去银行。然后他们联系了平安银行、济宁银行的工作人员,然后骗我的机构是济宁银行临沂分行,他们在未与我本人进行任何沟通的情况下,接收了王某刚、丁某伟提供的虚假的材料。
比如说我名下有一个被已经被盗用的支付宝,但是济宁银行却存有这个被盗用支付宝的流水,然后这些假的资料未与我本人核实,且济宁银行的这笔贷款是经营性房屋抵押贷款,而我的不动产抵押签字不是我本人的签字,不动产抵押报告已经出来了,可以证明不是我本人的签字,然后经营性贷款,这是经营性,我本人名下没有任何网店,没有任何实体店,济宁银行在明知我没有任何经营的情况下,却接收罪犯提供的资料,错误的发放贷款,他们在贷前调查的时候已经明知道我没有实际经营。
而且他们在借款合同签订的同时让我签订了一份空白的受托支付书,然后他们事后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填上了罪犯王某刚女朋友的银行卡号,并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把这69万贷款转给了王某刚的女朋友尹某娜,我和尹某娜之间被丁某伟做了一份假的购销合同,在借款合同之后,银行接收了罪犯丁某伟提供的购销合同,且要求罪犯丁某伟替我和尹某娜签字,也就是说济宁银行的这份购销合同也是济宁银行在明知虚假的情况下错误接收,且未与我本人进行核实。
这个购销合同是丁某伟打印拿去济宁银行的,我和尹某娜都不知道这个购销合同的存在,这个是别人签的,我跟尹某娜都没有签字,这个都是丁世伟签的。
小殷说自己被王某刚和丁某伟忽悠从济宁银行贷款69万元,其中的经营性贷款的理由就是王某刚和丁某伟提供的那份虚假购销合同,而购销合同的签字根本就不是小殷所签,而且对该购销合同的存在小殷也毫不知情。后来小殷发觉被骗便立即报了警。欢迎关注视角志并留言评论。(来源:视角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