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栩境律师
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盈科广州刑事法律服务中心副主任
专注走私犯罪辩护
海关稽查是海关针对特定主体的行政执法活动,离大多数人较为遥远和陌生,而对于主要从事进出口贸易的公司法人来说,海关稽查却是不得不透彻了解的法律概念之一。该系列共分为《从零开始认识海关稽查》、《稽查离走私犯罪有多远》和《应对海关稽查必须知道的三大技巧》三篇文章,分别从基本概念、法理分析、实务应对三个角度分别对海关稽查以及相关问题做深度分析,其中也凝结了笔者多年从事走私犯罪辩护工作的宝贵经验。
《从零开始认识海关稽查》一文旨在通过介绍海关稽查的基本含义,在稽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及法律后果,为读者描绘海关稽查整体样貌。
一、什么是海关稽查?
海关稽查,是指海关自进出口货物放行之日起3年内或者在保税货物、减免税进口货物的海关监管期限内,对被稽查人的会计帐薄、会计凭证、报关单证以及其他有关资料和有关进出口货物进行核查,监督被稽查人进出口活动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中国海关实行稽查制度,依法在规定期限内对进出口相关企事业单位的会计帐册和其他资料以及相关货物进行核查,以确定企业进出口活动的合法程度。《海关稽查结论》是鉴定进出口相关企事业单位资信的重要依据。稽查中发现违规情事的,海关得以对被稽查人作出行政处罚。性质上来说,海关稽查是海关依职权进行的行政执法行为。
二、海关稽查查什么?
海关主要在以下方面对被稽查人实施稽查:
(一)进出口申报;
(二)进出口关税和其他税、费的缴纳;
(三)进出口许可证、件的交验;
(四)与进出口货物有关的资料记载、保管;
(五)保税货物的进口、使用、储存、加工、销售、运输、展示和复出口;
(六)减免税进口货物的使用、管理;
(七)转关运输货物的承运、管理;
(八)暂时进出口货物的使用、管理;
(九)其他进出口活动。
三、海关稽查都有哪些流程?
1、通知
海关决定对企业实施稽查时,提前3日将《海关稽查通知书》送达企业,企业收到通知书后应及时与海关联系,并按通知中的稽查范围准备相应帐册、业务单证及有关资料。
当企业有重大违法嫌疑,企业的会计帐簿、会计凭证、会计报表、会计电算化资料、报关单证等有关资料或进出口货物可能被擅自转移或毁弃,以及特殊情况海关认为有必要时,海关可不事先通知企业而径行稽查。径行稽查时海关将《海关稽查通知书》当面送达企业。
2、实施
海关实施稽查时,企业应配合海关稽查工作,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到场,如实反映情况,并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此阶段,海关稽查人员查阅、复制企业的帐簿、单证等有关资料。企业应按海关要求提供有关资料,协助清点、复制,并在复印件上签字、盖章。企业所在地不具备查阅或复制帐簿、单证等有关资料的工作条件或者其他原因稽查组需要在其他场所进行查阅、复制的,由稽查组制发《帐簿单证调审单》,实施异地查阅或者复制。 当海关稽查人员认为有必要时,可对企业有关人员制作《询问笔录》,企业有关人员应如实回答海关工作人员的提问,询问结束后在《询问笔录》上签字(盖章)。
当海关稽查人员认为有必要的,可对企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进出口货物存放场所进行检查。检查时,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到场,按照海关的要求开启场所、搬移货物,开启、重封货物的包装。检查结束后,企业应在海关工作人员填写的《检查记录》上签字(盖章)。
当海关稽查人员认为有必要的,可对企业的帐簿、单证等有关资料和进出口货物实施封存。封存时海关出具《封存通知书》,并对帐簿、单证等有关资料和货物加贴海关专用封志。企业在对封存物清点后应当在《封存通知书》所附清单上签字(盖章)。
3、报告
海关稽查人员根据稽查情况撰写稽查报告,并征求企业意见。
企业收到稽查报告后,应在7日内向稽查组提出书面意见,逾期未提交的,视为无意见。
4、结论
海关在收到企业反馈的稽查报告之日起30日内作出《海关稽查结论》,并送达企业。稽查结束。海关在稽查中发现企业有走私、违反海关监管规定行为嫌疑的,海关予以立案调查。
四、稽查中产生的法律责任
1、我做的很好,遵规守法。
如果在稽查过程中,未发现被稽查人有违法嫌疑,应当立即解除已经查封、扣押的有关进出口货物。
2、我确有问题,想主动交代。
在稽查过程中,如果被稽查人主动向海关报告自己的违规违法行为,配合海关工作,接受海关处理,应当从轻或减轻行政处罚。
3、我有问题,被查出来,会怎么样?
在稽查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所导致的法律责任,根据具体情况有所不同。
如果是由于海关自身问题导致关税或者其他进口环节的税收少征、漏征的,由海关依照法律向被稽查人补征。
如果是由于被稽查人违反法规导致少征、漏征的,由海关依照法律追征。
其中的主要区别是补征的时效为自缴纳税款或货物放行之日起1年内,追征为3年。
如果是被稽查人未按照规定编制或者保管报关单证、进出口单证、合同以及与进出口业务直接有关的其他资料的,由海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其报关注册登记;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如果被稽查人未按照规定设置或者编制账簿,或者转移、隐匿、篡改、毁弃账簿的,依照会计法的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切记,当与海关发生纳税争议时,应当先缴纳税款,之后可以依法申请复议 ,如果对复议结果仍不满意,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与海关发生纳税争议情节严重,海关会取消报关资格,并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如果海关在稽查中发现被稽查人涉嫌走私犯罪或者其他犯罪的,移送有关部门处理。不构成走私罪的走私行为,或者构成走私罪但不起诉以及免除刑罚的行为,由依照《海关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处理。对于稽查中出现的走私问题,笔者将在另一篇文章《稽查离走私犯罪有多远》中详细介绍。
4、拒不配合,有何后果?
如果在稽查过程中有下列行为,海关会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其报关注册登记;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向海关提供虚假情况或者隐瞒重要事实;
(二)拒绝、拖延向海关提供账簿、单证等有关资料以及相关电子数据存储介质;
(三)转移、隐匿、篡改、毁弃报关单证、进出口单证、合同、与进出口业务直接有关的其他资料以及相关电子数据存储介质。
5、我觉得稽查人员有违规行为。
在稽查过程中,稽查人员的行为同样受到法律约束,比如海关进行稽查时,人员不得少于2人,同时应当出示海关稽查证,与被稽查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海关工作人员在稽查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滥用职权,或者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索取被稽查人的财物,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
五、稽查活动中涉及到的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稽查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稽查条例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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