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1年父亲突发心梗,10万理赔竟因医生误记病史遭拒!

诺保莱 2025-03-25 11:34:44

这是一起典型的保险理赔纠纷案例,通常涉及保险公司以"未如实告知病史"或"不符合条款定义"为由拒赔。以下从法律和实务角度为您分析此类案件的维权要点。

一:案例分析

二:案件详情

2020年7月,王女士为父亲投保了一份保额10万元的重疾险,年缴保费2400元。2021年11月21日,王父突发胸痛紧急入院。在问诊过程中,王父向医生说明自己"血脂偏高",但病历却被误记为"高血压"病史。更令人担忧的是,当王父描述近期胸痛症状时,医生将其记录为"反复胸痛气促10年余,加重2天入院",这与实际情况严重不符。

(图为病历,图片来源于当事人)

这一连串的医疗记录错误,让原本简单的理赔案件变得复杂起来。保险公司以"投保时未如实告知高血压及长期胸痛病史"为由,拒绝赔付10万元保险金。王女士一家陷入了困境:一方面要照顾病重的父亲,另一方面还要面对保险公司的拒赔决定。

(图为拒赔短信,图片来源于当事人)

理由是健康告知曾询问:

“被保险人是否正在或曾经患有下列疾病或症状?:2级或以上高血压、冠心病、心肌梗死?”

保险公司以投保人未如实告知被保险人健康状况为由,解除了保险合同,并退还了所有保险金。

王女士觉得很冤枉,父亲从来没有高血压病史,现如今也是没有的,胸痛气促10年余,也可能是父亲记错了,因为在这之前,父亲从未有过任何相关的诊疗记录,甚至因为这个问题去医院就诊都没有。

王女士据此与保险公司沟通,然而沟通并无结果。

无助之际,王女士在网络上积极找寻维权途径,了解到了通赔服务。

三:常见拒赔原因及法律风险点

1. 健康告知争议

保险公司可能主张投保时未如实告知既往病史(如高血压、糖尿病等)。根据《保险法》第16条,若未告知内容足以影响承保决定,保险公司有权解除合同。但需注意:

保险公司需举证投保人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

投保人可主张"询问告知"原则(即保险公司未明确询问的事项无需告知)

2. 疾病定义分歧

心梗理赔需符合条款约定的临床诊断标准(如心肌酶指标、心电图特征等)。若医院诊断与条款不一致,易引发争议。

3. 等待期出险

若在等待期(通常90-180天)内发生症状,保险公司可能拒赔

四:维权关键步骤

1. 材料复核

核对投保时的健康问卷填写记录

调取完整病历(重点关注入院记录、检查报告、出院诊断)

确认心梗诊断是否符合保险条款的医学标准

2. 法律依据准备

《保险法》第16条(如实告知义务的限制)

《健康保险管理办法》第22-23条(疾病定义规范)

最高人民法院保险法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

3. 专业渠道介入

通过"通赔服务"等专业理赔顾问介入

通赔服务,您身边的理赔专家!

如果您也遭遇了保险理赔难题,欢迎联系通赔服务平台,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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