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整治+教育”同发力
临渭交警大队开展机动车违法行为专项整治直播活动
民警通过直播向群众介绍如何正确使用车辆灯光 通讯员 张亮 摄 11月6日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临渭大队组织警力对机动车不按规定使用灯光、非法改装等违法行为开展专项整治直播活动。 直播开始前,民警已经拦下了一辆车:“你刚才过斑马线的时候,一直开着远光灯,这个时候应该交替使用远光灯、近光灯。”听完民警的解释,朱女士恍然大悟:“原来晚上经过路口,车灯是要这样用!” 直播期间,多辆开着远光灯的机动车被拦下。经过询问,民警发现只有少部分驾驶员知道远光灯、近光灯的正确使用方法,更多的驾驶员并不清楚正确使用方法。这也导致市区内照明情况良好的道路,普遍存在滥用远光灯的现象。 “不可能!我就没有开远光灯的习惯!”当日晚上7时30分左右,听民警说自己一直开着远光灯,司机徐先生情绪有点激动。但行车记录仪和执法记录仪给出了答案:画面中,从远光灯换到近光灯后,车前的照明范围和亮度明显有区别。面对民警的耐心解释,徐先生对处罚无异议,称可能误碰开启了远光灯,而他开车时并未注意。 同时,徐先生也提出了疑问:经过路口也要换灯? “首先,照明良好的路段应该使用近光灯。其次,经过斑马线路口时,应该远光灯、近光灯交替使用,可以提醒交叉车道的行人、车辆提前减速避让。”民警邀请徐先生一起蹲在开着远光灯的轿车前,感受远光灯对对向驾驶员的影响。“真的很刺眼,眼睛都睁不开了。”徐先生不好意思地说。 据了解,当晚专项整治直播活动共查处32例滥用远光灯的车辆违法行为。一个多小时的直播,渭南公安抖音号超5万余人次观看、2万余点赞,5千余名网友在线评论互动。直播中,网友们纷纷点赞、留言,希望多推出这样的专项执法行动。交警部门也表示,以后将不定期组织整治行动,对滥用远光灯等影响安全驾驶行为进行严查,杜绝事故隐患。 临渭交警提醒:夜间会车,应当在距相对方向来车150米以外改用近光灯;在窄路、窄桥与非机动车会车时,应当使用近光灯;同方向行驶的后车与前车近距离行驶时,不得使用远光灯;在开启路灯及其他照明条件较好的道路上行车,不应开启远光灯。如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七条、四十八条第五项、五十一条第三项、五十七条、五十八条、五十九条第一款、六十一条第五项的内容,交管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八十五条第三款规定处以警告或者100元罚款并给予扣分的处罚。(来源:渭南日报 记者 张维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