逾期未接受处理!这些车辆当事人注意,贵阳交警在找你

知知贵阳 2025-01-04 22:31:34

贵阳市公安交通管理局

关于逾期未处理交通事故及交通违法扣留车辆的公告

(2024年第8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七条规定,贵AWC525、赣C9J508、贵AA582Y、贵AR9959、贵ABQ537、贵AR0137、贵A3741P、贵AK5980等104台小型客货车、大中型客货车因交通事故、交通违法被贵阳市公安交通管理局观山湖分局依法扣留,当事人逾期未接受处理,现予以公告。请车辆驾驶人或所有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到贵阳市公安交通管理局观山湖分局接受处理,经公告3个月仍不接受处理的,将对被扣留车辆依法处置。

特此公告

贵阳市公安交通管理局

2024年12月31日

来源/贵阳交警融媒体中心

编辑/柴梓 责编/杨青青 审核/虎俞均 终审/谢涛

0 阅读: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