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律师分享:和行政机关打官司,要注意什么?

京坤拆迁律师 2024-08-28 10:13:09

行政诉讼,简而言之,是当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损害了其合法权益时,通过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决的一种法律途径。具体来说,当公众在日常生活中,如征地拆迁过程中,感受到自身权益受到政府行为的侵害时,他们有权以行政机关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以此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

就征地拆迁的情境而言,被征收人在启动行政诉讼程序时,首要关注的是诉讼时效。

依据《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原告需在知道或应当知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诉讼,除非法律另有规定。特别地,涉及不动产的案件,若超过二十年,或一般案件超过五年再起诉,法院将不予受理。这意味着,若被征收人的合法房屋被强制拆除或认为拆迁过程中的其他权益受损,必须在六个月内提起诉讼,除非已先申请行政复议,则在收到复议决定后的十五日内提起诉讼。

此外,证据的收集与整理在行政诉讼中至关重要,尤其是在征地拆迁案件中。被征收人应留意保存所有与征收、拆迁相关的文件、公告、照片、录像及录音等,这些将成为日后维权的重要依据。

同时,提起诉讼需满足一定条件,包括原告资格合法、被告明确、诉讼请求具体且基于事实、案件属于法院受理范围等。鉴于行政诉讼的复杂性,建议寻求专业律师的协助,以确保诉讼的有效性。

最后,值得注意的是,在某些行政诉讼中,特别是被告被指未履行法定职责或涉及行政赔偿、补偿的案件,举证责任可能不完全由原告承担。若因被告原因导致原告无法举证,则举证责任将转移至被告方。这意味着,在征地拆迁中,若被征收人因政府原因无法提供强拆证据,政府则需承担证明其未实施强拆行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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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08-28 12:31

    注意以大菊危重。[点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