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友病重,我没钱为她治病,把她『卖』给了富二代。

洛清雨 2024-01-10 10:18:21

女友病重,我没钱为她治病,把她『卖』给了富二代。

后来,她一朝得势,逼我成为她的玩物,日夜折磨。

她不止一次地掐着我的脖子,咬牙切齿:「你为什么不去死?」

后来,我真的要死了,她却疯了一样的要毁掉我的系统,阻止我离开。

1

「一百万,够救你女朋友一条命了。」

钞票砸在我的身上,一捆的重量砸在身上颇有些疼,何况沈念是用足了力气的。

「怎么样?你考虑好了吗?凌赫。」

她居高临下地看着我,这一叠钞票直接砸到了我的脸上。

有些火辣辣的疼,可我看着病床上昏迷不醒的江婉,还是蹲下身子去把散落的钱捡起来。

背后被人用力一推,我踉跄着趴下去,沈念的高跟鞋已经踩在了我的小腿上。

「凌赫,你想救她,这一百万我出。作为条件,以后你就是我的玩物,我叫你做什么,你就得做什么。」

我跪在她的面前,抬头仰望着她眸中深深的恨意,最后俯下身去。

「好,我答应。」

她骤然笑了起来,嘲讽的语气里带着不甘:「你可真是个对女朋友不离不弃的好男人啊,就这么爱她吗?」

她的脚踩在我要捡起的那张纸币上,我抬起头,看到她通红的眼圈不由得一愣。

这一刻,我相信她是真的恨我,也明白她终究是放不下往事。

2

这一幕似曾相识,五年前,也是在医院,我为了医药费愁眉不展,只不过那个时候躺在病床上的女朋友,是她。

我和沈念是高中同学,互生好感,高考一结束我们就在一起了。

度过大学四年的时光,原本一毕业我就要向她求婚的。

可大四上学期,她忽然病倒了,急性肾衰竭。

治疗的费用昂贵,更别提找不到合适的肾源。

沈念父母早亡,而我也不过是普通人家的孩子,很快连住院费都拿不出来了。

我答应过要陪她一辈子,可那个时候,我却丢下她一个人,将她交给了一直追求她的富二代,随后消失得无影无踪。

一别数年,我没去打听过她的消息,没再去见过她。

再见面,我仍是个没钱给女朋友治病的普通人,而她却已经是个身价不菲的女明星。

江婉的病已经不能再拖了,这笔救命钱比我的尊严还要重要,所以无论沈念要用什么法子羞辱我,我都只能默默承受。

3

沈念给了我第一笔钱,让我搬到了她的别墅去。

「拿了我的钱,从今天开始你就是我的狗,我不允许你做的事情绝对不能去做。江婉那里你不许再去,让我发现一次,我就停了她的药。」

她只粗略的看了一眼我的行李,但凡看到有不顺眼的就直接扔掉。

她的目光触及那个粉色的手机挂坠就厌恶地皱起了眉头:「真丑啊,她喜欢这种丑东西?」

我没说话,她径直把挂坠拽了下来,扔进了垃圾桶。

我连忙要去捡起来,她却一脚踢翻了垃圾桶,将我拽了回去。

「什么便宜东西,你这么在意?」

她的指甲几乎掐到我的皮肉里,手撵着那个吊坠横在窗户边。

「别,别扔,求你了。」

我的心提到了嗓子眼,虽然着急,可是看着她决绝冷漠的眼神,我又不敢靠近。

「求我?哈,为了这么个东西你求我?凌赫,现在你的自尊这么廉价吗?」

「那很重要,求你。」我垂下眸子,俯身慢慢地跪在她的面前,极尽卑微:「还给我,好吗?念念。」

「念念」似乎是一个开关,在她听到一瞬间,她整个人都愣住了,空白的神色,似乎陷入了极为久远的回忆。

但她很快回过神来,变成了恼怒,抬手将吊坠摔在了地板上,摔门而去。

4

我小心翼翼地捡起来,那小东西还是磕到了,小熊的脸上留下了一道浅浅的痕迹。

沈念在生气,她以为那是别的女人送给我的东西,我越是宝贝,她越是愤怒。

可是,她忘了,这个小熊原本是一对,粉色的在我这,蓝色的在她那里。

那是我们在一起的第一年,一起去逛街的时候,我们一起做的手工。

她把小熊交到我的手中时,曾说:「小熊在人在,你要随身带着,不许摘下来,听到没有?」

从那天开始,我带了十年,但她已经忘记了。

就如同系统所说的,当我们重逢的那一天,也是她遗忘我的开始,更是我生命的倒计时。

直到她逐渐忘却有关于我们的回忆,只有我一个人记得,我就会从此消失在这个世界上。

这是我和系统做的交换。

沈念求而不得的答案,无外乎是当初为什么我会放弃她,把她推给别人。

可那个时候的我,别无选择。

系统带给我唯一的希望,是以自己的生命作为交换,换的她的痊愈。

「如果她永远找不到你,你或许能安然一世,可一旦重逢,那便是你生命的倒计时。」

我本可以活下去,如果我们再也不相见。

可是,在医院里,隔着人群的遥遥一眼,我竟然觉得庆幸。

我还是想要见到她,哪怕,那代表着我将会死去。

而她永远都不会知道,我放下尊严也不肯丢弃的,不是别人送的礼物,而是她已经遗忘的,属于我们两个人的回忆。

5

沈念还是和从前一样,闹脾气就不理人,晚上我做的一桌子菜,她看都没看一眼,直接回房间把门关上了。

别的房间都没有打扫,我只能站在她的门外默默的守着。

敲了几声门都没有回应,大约是要在外站一夜了,我直接在门口坐下了。

「念念,吃点东西吧,你胃不好,总是不吃晚饭胃会不舒服的。」

她没说话,房间里却传来有什么重物落地的声音。

她不会出事了吧?我一急,顾不上其他,直接撞门而入。

满屋酒气,她坐在地上,手边是一瓶打翻的红酒。

「你进来干什么?滚出去。」

她的脸颊红扑扑的,就连生气眼神都有些迷离,踉跄着要赶我走。

见她人都站不稳,我忙扶住她,她撞了个满怀,睁着水汪汪的眼睛瞧着我,像极了当初还爱我的那个她。

「你滚,滚开。」

她没什么力气地推着我。

「你会摔倒的,乖。」

我哄着她,可下一秒,她却抓着我的手狠狠地咬住了。

她恨极了,下足了力气,伤口都渗出血来,我抓着自己的手腕发颤。

她抬起头,猛然抓住我的脸,带血的嘴唇贴了上来,咸咸的,除了血腥味还有眼泪。

她哭了,脸颊上的泪痕斑驳。

「为什么啊,为什么你可以说不爱就不爱了,只有我,只有我还停在过去里出不来?」

「是因为她吗?是因为她所以当初你抛下我吗?那我算什么?你答应我的那些承诺算什么?我快要病死了啊,你一声不吭就走。」

她狠狠地给了我一巴掌,踉跄着拿酒倒在我的头上。

「渣男,人渣!看到我过的这么好,你是不是很失望?你恨不得我死了吧?」

也只有喝醉的时候,她能这样不顾形象地肆意发泄自己的恨意。

我任凭她拳打脚踢,始终没有闪躲,直到她累了,精疲力尽的倒在我的怀里睡着了。

6

「你碰我了?」

沈念抓着被子,看着自己身上的睡衣,瞪着眼睛看着我。

「没有,阿姨给你换的衣服。」

我背过身去,准备出去。

「你站住。」

她打量的眼神扫视着我的全身,忽然问道:「这几年,你碰过别的女人吗?」

我皱眉,她怎么会问这样的问题。

「说啊?那个女人叫什么来着?哦,对,江婉,瘦得跟木条似的,她能满足你吗?」

「沈念,你在瞎说什么?」

我转身想走,她一把拽住我的衣领,声音森然。

「我让你走了吗?凌赫,你是不是忘了,你不过是我的一条狗,也敢在我面前摆谱?」

我只能僵立着,任凭她一件件地脱了我的衣服。

「你怎么不敢看我?嗯?凌赫?你怕什么?」

我沉默不语,直到她一巴掌打在我的脸上。

「别摆出一副不情不愿的死人脸,抬头,看着我!」

7

她穿着睡裙坐在床边,好整以暇的看着我不着寸缕地跪在她的身侧。

「凌赫,当初你是怎么用出卖肉体的方式攀上江婉那个富婆的,现在也一样,给我展示一下你的手段。」

她的脚踩在我的喉结上,好像我真的成了一只只能能摇尾巴的狗。

我并不会什么取悦人的手段,当初我和系统做完交换,意外地搭救了江婉的母亲,他们一家人收留了我。

而我刚到异乡,人生地不熟也需要一份工作,就留在了他们家。

当时不知情的人都说我是巴结着江婉,做了上门女婿,可是我们自始至终只是家人。

江家出了意外后,他们把江婉委托给我,我带着她四处求医,只为了治她的病。

没想到,会在这种情况下再遇到沈念。

种种误解,我都不想解释,她忘了对我的爱,只记得恨,才会活得更好。

可我的唇刚刚碰到她,她却好像被烫到了一样。

「真脏啊,真恶心,你别碰我。」

她的眼神里是明晃晃的厌恶,但是似乎又不甘心这么放过我。

冰冷的水一盆一盆地浇到我的身上,一阵阵寒意让我冻得瑟瑟发抖,她就这么看着,把混着冰的水泼向我。

「脏东西就应该洗洗干净啊。如果可以,真想把你那颗摇摆不定的心也挖出来,负心人,就该死啊。」

她的手按在了我的心口,眯着眼睛盯着那上面的刺青。

8

「这是什么东西啊?」

那上面,刺的是一个牙印,是我们在一起的第五年的纪念日上,她在我的心口留下的。

「我不知道这个世界上有什么是永恒不变的,但我希望在你的身上留下属于我的印记,我要让所有人都知道,凌赫是我的。」

起初我们都不知道应该纹什么,到了店里,她忽然就扑上来咬了一口。

「疼吗?疼就要永远记住我哦。」

当然,我会永远记住她。

但看她如此茫然而陌生的眼神,我就知道,她连这个也忘记了。

「哈,在心口纹牙印。她可真会玩啊。」

她的目光阴冷,低下头又狠狠地咬了一口。

我倒吸了一口冷气,在疼痛中看到她染着血的唇。

「疼吗?」

她问我,说出了曾经一模一样的话:「那就永远记住今天。」

我看到地上的一点血迹,才意识到自己的脸上不知道什么时候被尚未融化的冰块留下了伤痕,竟然麻木的没感觉到疼。

我的意识仿佛游离了一般,努力的放空自己,直到电话开始响,那是我为江婉医院里设置的特别铃声。

医院来电?是她出事了?

9

这几天我都没有去过医院,但江婉的情况还在最不稳定的时候,我立即跑过去要接电话。

可她抢先一步拿起了手机,沈念只瞥了一眼来电,就把电话给挂断了。

「让我接电话,医院的事情人命关天。」

我想去拿,可她将手机藏在身后,将我推开了。

「我说了,我负责给钱,你不能再见她。你现在是我的一条狗,你敢对我下命令?」

「医院的电话真的很重要。」

我去拿了外套就往外跑,我必须尽快赶到医院去。医院不会轻易给我打电话,肯定是江婉的病情严重了。

「站住。凌赫,你敢踏出门一步,我就叫医院断了对她的治疗。身无分文的你,又该如何呢?」

手机的震动没有停,交织的是水滴答落下的声音。

「要怎么样你才能让我去呢?我知道,是我弃你而去,是我对不起你。可那跟江婉没有关系,她要是死了,我这条命留着也没什么用了。」

她怒极反笑,紧握的手,指腹都褪去了血色。

「好,你现在把这个纹身挖下来,我就让你去医院。」

她拿着一把水果刀扔在我的面前。

她在我身上留下的痕迹,说要我带着一辈子的东西,原来,终究也要让她来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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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清雨

简介:产文小能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