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退休后除在社保局领取养老金外,工作单位还有其它补贴吗?

帮老兄聊聊 2024-07-03 18:46:38

在我国养老保险制度全面实施之后,达到法定的退休年龄,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满15年就可以办理退休,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我们这里说的是基本养老金,其实基本养老金和养老金还存在一定的差别。

基本养老金是指依法缴纳养老保险,达到法定的退休条件以后,由社保部门按照养老保险制度规定核定的养老保险待遇。由于我国的养老保险多数人缴纳的都是基本要养老保险,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就是基本养老金。

基本养老金是养老金中最核心、最基本的部分,是由养老保险基金统一发放的,但部分单位和职工除了缴纳基本养老保险以外,还缴纳了补充养老保险,比如企业年金、职业年金等,此外还有部分人缴纳了商业养老保险、个人养老金等,补充养老保险达到规定的待遇领取条件以后,也会按照规定享受相关的待遇,这些待遇加上基本养老金,就是本人的养老金。

比如在部分大型国有企业退休的职工,退休后除了基本养老金以外,还有企业年金,企业年金既可以按月领取,也可以一次性领取,还可以用于购买商业保险,按照商业保险合同的约定享受相关的待遇。

在机关事业单位退休的职工,凡是在2014年10月之后退休的人员,在养老金中就包含了基本养老金、职业年金两个部分。由于职业年金是从2014年10月开始缴纳的,所以在2020年之前的退休的人,职业年金不是很高,但越往后退休的人,职业年金就会越高。机关事业单位的职业年金基本上都是采取按月发放的方式。

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以后,将以前的退休金改成了养老金,退休金的经费支付来源是原单位,虽然也是由社保局代发,但这只是具体的支付方式,不改变经费开支渠道性质;机关事业单位中在2014年9月30日之前退休的人员,领取的也是退休金,经费仍然是由原单位支付,社保局也只是代发的关系。

对于依法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按照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规定享受基本养老金待遇的职工,其基本养老金称为统筹内待遇。所谓的统筹,主要是指养老保险待遇地区的统筹,养老保险基金的统筹,统筹内待遇按照国家的规定,就是基本养老金。

职工退休后,除了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之外获得的的其他待遇,除了补充养老金以外,多数退休职工原单位不会再有任何补贴性质的收入。但由于统筹外的补贴,其经费支出是由原单位发放,原单位经济效益好,单位领导出于对退休人员的关怀,愿意给予退休人员发放一定的补贴、津贴这也是允许的。

在民营企业、私营企业、外资企业退休的职工,由于单位性质的关系,每支出的一分钱都是老板的利润,也可以说是老板的钱,而且对于发放的补贴津贴不属于免税的范畴,也不计入单位的人工成本,所以在这些单位工作后退休的职工,除了在社保部门领取的基本养老金以外,原单位不会再有任何补贴。

在国有企业工作后退休的职工,按照相关的制度,是可以提取部分退休人员的费用作为预算,但还要考虑的单位经济效益,经营的状况等。所以多数的国有企业职工退休后,原单位不再有任何补贴津贴;但也有部分经营效益比较好的国有企业,每月或是每年愿意给退休职工一定的补贴津贴,现在补贴津贴比较高的是烟草公司等企业。

在机关事业单位中,除了领取基本养老金、职业年金以外,按照有关的规定是可以为退休人员发放生活补贴的,标准是在职人员同职务、职级和专业技术职称基础绩效标准的70%。但由于这类补贴是由同级地方财政支付,能不能发放统筹外的退休生活补贴,也取决于地方财政的情况。

地方财政好的地方,有的地方是专项慰问金,特别慰问金等方式为退休人员发放生活补贴;但财政比较困难的地方,由于首先要保障在职人员的工资,不会再为退休人员发放生活补贴或是专项慰问金。

综上所述,在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的大背景下,依法缴纳基本养老保险,退休后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成了广大退休职工养老的主要方式,多数退休人员除了基本养老金以外不再有任何补贴;少部分人除了基本养老金,职业年金、企业年金以外,不会再有任何补贴津贴;极少数部分地区和行业退休的人员,在基本养老金、补充养老金之外,还有一部分退休生活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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