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6月29日,中国国务院总理李强签署国务院令,公布中国《稀土管理条例》,该条例自2024年10月1日起正式实行,《稀土管理条例》总共32条,其详细内容可以在中国政府网站上进行查阅。如今,美西方疯狂打压中国,更是对中国的半导体、芯片等科技领域进行各种封锁,这才使得中国最终祭出这一法宝,既然美西方不让中国好过,中国也不会让美西方好过。除了外界的一致猜测之外,回到《稀土管理条例》本身,实际上也可以看出,这32条规定涉及到稀土的方方面面以及稀土管理的各个环节,而在《稀土管理条例》的32条规定中,最主要的内容可以概括为十二个字:稀土国有、总量控制、产品追溯。
第一,所谓的稀土国有主要指的是,稀土资源作为稀缺的资源,对于中国的民生以及国家安全非常重要,因此中国要将稀土资源收归国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土之上,任何大型矿产资源以及其他自然资源都属于全民所有,也就是属于国有。因此,此次公布的条例中也特别强调,稀土属于国家所有,任何组织、个人都不得非法开采、侵占。这主要指的是,前些年在改革开放的大潮中,中国一些盛产稀土的地区的地方政府为了发展自身经济,通过权力行踪的方式,企图获得其中的利益,因此将一些稀土矿产资源直接承包给个人或成立相关私人企业,进行大肆无节制开采。这就导致中国的稀土资源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进入无序开采阶段,同时也对当地环境造成破坏。
虽然中国在全球稀土市场上拥有最大份额,但话语权并不高的原因正在于此,很多买办型的企业为了一己之私,硬生生地将自己国家的宝贵稀缺资源以白菜价卖到国外,这也使得中央下定决心要收拾当前稀土开采的乱局。因此,在此次公布的管理条例中强调稀土国有,既然稀土资源属于国有,这也就意味着,任何组织、个人未经相关部门批准不得开采,由此也可以看出,如今中国就是要整合稀土市场,就是要对稀土行业进行大盘点。此前中国成立了稀土开发集团,其用意正在于此,而经过一两年的实践后,中国认为,有必要进一步地通过颁布条例的方式,对这一原则进行巩固。同时,这也使得中国在稀土资源市场上拥有更大话语权,因此,在32条规定中,稀土国有是首先必须关注的重中之重的问题。
第二,在稀土国有之后还有总量控制,这也是《稀土管理条例》中非常显眼的用语,所谓的总量控制实际上也包含诸多意思。
一、从自然资源的属性而言,稀土资源是在地球进化过程中形成的稀缺资源,这也就意味着,稀土资源与石油资源一样越用越少。如今,中国正在进行大规模的工业化、信息化,当然要对这些稀缺资源进行保护性开发,能封存就封存,不能再像过去那样漫无节制、没有计划地进行开采,因为这只会造成巨大浪费,因此,从稀土作为稀缺资源的属性而言,中国必须对稀土资源进行总量控制。
二、从稀土行业发展的属性而言,以前,众多小型、中型、大型的国企、外资、民营稀土开发公司在中国盛产稀土的这些省市区任意开发、滥采滥伐,这造成了很多稀土资源的浪费,也造成了很多行业乱象。因此,此次的总量控制就是通过稀土国有的方式直接整顿市场,通过定量开发、计划制定的方式,保证整个稀土市场不至于出现供过于求的危险局面,如此一来,既能够稳定市场,又能够保证中国稀土行业的健康发展。
三、此次公布的《稀土管理条例》说得很清楚,要将有限的稀土资源投入到新工艺、新产品、新材料的开发中,保证中国在新兴战略技术、战略行业方面的领先地位。稀土资源用一点就少一点,因此,在进行总量控制的情况下,要满足国家大力发展高新技术、战略产业的需要,从这一角度进行定量投送,才能够保证稀土资源的产出与效益能够发挥最大效果。
第三,除此之外还有产品追溯,虽然中国颁布了《稀土管理条例》,但并不等于中国国内生产的稀土资源、产品不会卖向全球市场。因为中国是奉行自由贸易的国家,也是推动全球化最为有力的国家,中国自然相信,通过市场就能够进行全球资源的合理调配。虽然中国出台了《稀土管理条例》,但并不等于中国完全不向国外出售稀土产品,但要想出售稀土产品,也必须建立起产品追溯机制。所谓的追溯机制是指,中国将产品卖出,稀土产品到底用在哪里需要得以明确,如果卖给美国等对中国不友好的国家,中国只能说对不起,因为中国不想资敌。此次分析、观察《稀土管理条例》时,必须注意的另一关键词就是产品追溯,中国得知道自己的产品到底被用在哪里,不得不说,这一规定确实相当高明。
当然,《稀土管理条例》能否发挥此次分析的这些作用还得拭目以待,无论如何,这一条例经过这几年的反复思考与修订后能够正式实行,实际上也就表明,面对美国在半导体等新兴领域对中国的技术封锁,中国也要进行反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