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淮南市一个农民去加油站买柴油给农用机加油被罚款3万一事,网络热议,大部分网友都质疑执法部门过度违法。
见网络舆情较大,官方也迅速做出了回复:
事情发生于11月2日,执法人员发现顾某某开皮卡车拉三桶气味刺鼻的液体,检查后发现是柴油。
运输柴油属于危险物品运输,由于顾某某没有专业资质,所以根据《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做出了3万元的罚款。
看完这个通报,似乎基本上无懈可击:
现场抓到,证据确凿,有明确法条可依照,按最低限度罚款,违反者也主动缴纳了罚款。
那么大家为何如此质疑呢?
主要原因还是执法过度,依照法条,是按最低标准的3万罚款,看似很人性,并没有选择重罚。
但事实呢,罚的很重,一点都不人性。
据顾某某的说法,他卖掉那天要收割的水稻才获得一万八,再往外借一万二,拖到12月9日才勉强凑够3万罚款去缴纳。说是主动,但这是被迫吧。
根据管理规定,一般首次轻微违法,没有造成后果,都是以警告、教育为主。
而且村委已经做出了证明,顾某某是买柴油自己用,不是盈利性,对于居民自用一般不做出处罚,甚至都不适用该法条。
许多家庭自有的农用机具都用到柴油,也不是所有机具能开到加油站去加油。在这情况下,我们试问,农民该如何给自己的农机加油呢?
请专业的运输车辆上门服务吗?还是只能人工扛着柴油回家?
现在有些执法部门,你说没干实事吧,对一些轻微违法行为罚得像巨案一样。你要说干了事实吧,一些违法涉案金额数百万,罚的像没事儿一样。
身上那件衣服都是取之于民的,手上的权利也是人民赋予的,干的这些事不是倒反天罡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