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法无天!浙江杭州,网传一段一男子在某公交车站恶狠狠的狂扇一女子的视频,爆料人称,事情发生在晚上,男子连续扇了有十余分钟,后爆料人与朋友一起报了警。视频中,男子正在肆无忌惮的扇女子耳光,女子没有任何反抗,只是用一只手遮挡自己头部。警方回应,案件已经处理。(来源:西部决策网D视频) 对于案件的处理结果,暂未见官方情况通报,但警方工作人员表示该案件已处理,个人理解,应该指的是处理完毕,那意味着,该案不涉及刑事,不然没那么快了结。 既然不涉刑,说明女子被扇后,身体损伤未达到轻伤以上,不然,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男子将被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刑事责任。 那么,这个案子多半是两种处理结果,一种是,男子被拘留、罚款;一种是,双方和解,男子道歉和罚款。个人觉得后者可能比较大。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3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就本案来说,爆料人称男子狂扇女子十多分钟,而且视频中看出男子打得不轻,且引发了广泛关注,在公开场所暴力打人,造成了极其不好的影响,情节应该不算轻微,按规定,可以处5天到10天的拘留,并处200到500元的罚款。 同时,根据该法第9条规定,因民间矛盾引发的一些治安违法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经调解成功,双方签署调解协议并履行完毕,可以不予处罚。 但前面讲到,这个案子情节应该不算轻微,按理不应该调解才对。不过,不排除男子取得了被害人谅解,或者此事因两人感情引发且双方均存在过错,在这样的背景下,两人调解的可能性大。 无论如何,除非法定特殊情形,打人就是不对,打人就是违法。不管男子是什么身份,也无权殴打他人,即便女子是男子的妻子或女朋友等。对于女孩,还是鼓励积极维权,不然,这种事情,只有零次和多次,一次纵容,只会引发更多的问题。 对于本案,大家有什么看法呢?#杭州头条##杭州一男子深夜公交车殴打女子10余分钟##挑战30天在头条写日记#
男的打女的无法无天 女的把饭扣男生头上怎么说
天气热火气太大,把他放冰箱里冷静一下!
对立之风已然吹起
女的如果无缘无故朝你脸上吐口水,你会不动手
这社会别提性别,男打女,女打男,都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