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大家有没有注意这样一个现象,现在一个是央企国企,特别是公务员队伍,子女在职业上继承父母亲职业的,已经成了司空见惯的现象。父母亲在水电部门工作,子女大概率也是在水电部门工作;父母亲做官的,子女大概率也是在政府部门工作,而且很多时候还是在一个省一个市,甚至是上下级关系。
如果是搞民间艺术创作的,子承父业并不是一件坏事情,可以进一步把艺术发扬光大。然而把这样的事情放在央企国企和公务员队伍上,这可就是一个大问题,甚至会成为社会稳定发展和进步的最大隐患。原因很简单,这样的做法,会造成整个社会的阶层固化,从而让有关系的人而不是有能力的人掌控和领导这个社会关键的部门。这会大大的动摇我们这个社会选贤选能的选拔人才的基本标准,最终选拔出来的不是贤能之才而是溜须拍马欺下媚上的贪腐之辈。
央企国企和公务员队伍的子承父业,这也是这些年窝案频发的原因之所在。这些不是依靠健全的优中选优的提拔制度而是依靠非正常的亲缘关系建立起来的官僚体系,往严重的说,甚至可能形成新的“门阀世族”体系,将严重破坏一个国家和社会健康的政治生态,极大的阻碍社会的进步,甚至成为社会发展进步和维护人民利益的绊脚石。
为了最大限度的避免阶层固化和官僚腐败现象的出现,在公务员队伍的选拔上,应该科学化,制度化。父母亲只要有一个是公务员的,那么下一代就不能是公务员,必须下一代的下一代才能考公务员。公务员在任期内出现任何腐败行为,五代以内就不能再考公务员,而且没收全部财产,如果有非法进行财产转移的,配合转移的人的全部财产也必须充公。
从现在开始就应该进行公务员改革,四代以内血亲关系的,不能在一个省内任职,同样不能在一个系统内任职从而形成上下级关系。公务员和央企国企员工的招聘必须公开化、制度化、公平化,而且被招聘的公务员,他的爷爷奶奶、父母、兄弟姐妹和对象从事什么职务都应该标示清楚,从而方便普通大众进行监督。所有的公务员,包括央企国企管理层的财产都应该进行公示,每年进行一次,如果有作假的行为,作假的财产部分50倍的处罚,永远开除出公务员和国企员工队伍。公务员包括国企员工进行财产公示的目的,就是最大限度的避免腐败和贪赃枉法行为的出现!
这个制度才是良心制度,才是保证社会合理运行的良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