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越来越多的家庭都拥有一辆汽车来方便出行,但这也造成一个问题,那就是交通事故的发生率也随之有所增加。
交通事故是日常生活中难以百分百避免的危险,有数据统计,在意外事故中,交通事故发生次数占比最大,达到50%以上。
案情回顾本起案件发生在湖北孝感市,事故的主人公是小杨和一名老人。事发当天,小杨和平时一样开车去上班,出门前,小杨的妻子还提醒他开车要注意安全。
小杨平时的上班路线都是固定的,当时他正行驶到一个红绿灯路口停下。等了一会绿灯亮起,小杨还特地查看了一下周围有没有行人,然后就驱车准备出发。
车刚一起步,小杨的车旁边却突然跑出来一位老人家。小杨也被吓了一跳,事情发生得太快,小杨刹车已经晚了,老人便被撞倒了。这下小杨也不敢耽误,匆忙下车查看老人情况。
等小杨下车后,发现老人倒地痛苦不起。开始小杨还以为是“碰瓷”的,但是看到老人痛苦的情形,立马就觉得应该是误会了,便紧急拨打了医院急救电话和交警电话,然后就陪着老人上医院去了。
到了医院后,小杨也是全程陪同被撞倒的老人,直到老人做完检查,没有大碍后才松了一口气。这边小杨刚歇一口气,就有一个人跑上前来,对他大骂出口,还要他赔钱。
原来小杨眼前这个人是被撞倒老人的家属,看完老人的情况后,便跑出来让小杨赔钱,生怕他跑了。
小杨表示,这件事已经上报了交警,如果确定是他的责任,他会负责的。
交警接到这个案子后,立马调取监控调查当时的情况。随后交警表示,老人是自己闯红灯导致被撞到,本案小杨并不用负全责。
被撞到老人家属听到这个消息后,立马表示不服,要求上诉到法院告小杨。
交警表示,本案小杨确实不是过错方,让其负全责赔一百万是不可能的。小杨得知家属要求赔偿一百万后,心里也是十分气愤,他表示不可能承担责任以外的费用。
尽管交警仍劝导他们和解,但被撞倒老人的家属坚持要告小杨,最终该起案件由法院承办。
不过法院最终还是判了小杨胜诉,因为本案的主要责任是老人闯红灯所致,小杨并不用负全责。
以案释法本案被爆到网上后争议很大,一方面有人认为小杨不愿意赔偿的行为是不对的,毕竟确实是他撞倒了老人;
另一方面有人认为被撞倒老人的家属实在是太过分了,虽然小杨也存在过错,但是一百万未免有点狮子大开口。
所以从法律角度来看,这件事如何评判?
一、小杨在这起案件究竟要不要负责?
很多人认为小杨不愿赔偿的行为是不人道的,也有人认为小杨本身就不是主要过错方,所以小杨不用赔偿也是应该的。
从法律角度来说,小杨并不用对被撞倒老人负全责。
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发生事故如果是行人闯红灯所致,那么肇事车辆就属于无过错方。如果相关证明提供,如监控录像,能证明当时的场景,机动车辆就可能只需承担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
小杨撞倒老人后,既没有逃逸,也没有不管老人的安危,而是积极拨打报警电话并把老人送到医院。
小杨已经做到了自己能做的了,而被撞倒老人家属“咄咄逼人”的行为却不一致。
所以小杨不用负主要责任是合情合理的,但对老人进行一定的赔偿还是有必要的。
二、老人“闯红灯”违反什么法律了呢?
本案还有一个争议,那就是老人“闯红灯”违反什么法律了呢,为什么是被撞倒老人负全责呢?这也是被撞老人家属不服气的原因,毕竟受伤的是老人家。
根据我国《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交通管理行政部门要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事故发生当事人的责任。
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结语被撞倒老人虽然是伤情较重那一方,但也是老人“闯红灯”违反交通规则在先,所以老人负主要责任对小杨、对法律、对社会才是公平的。
法律不会因为被害人“弱小”就偏袒任何一方。
对于此次案件,您有什么更好的看法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