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下大事必作于细。”老子之言,如黄钟大吕,振聋发聩,时刻提醒着人们细节之重要性。然而,湖南长沙县卫生健康局却在一份仅 200 余字的《依法履职处理意见书》上栽了大跟头,闹出了大笑话。
11 月 24 日,这份满是“疮痍”的文件现身社交媒体平台,犹如一颗石子投入平静的湖面,瞬间激起千层浪。众人定睛一瞧,好家伙,仅仅 200 来字,错别字竟如“雨后春笋”般冒出了 7 处,这可真是“和尚打伞——无法无天”(这里形容错误之离谱)。

不仅如此,还有眼尖的网友指出,第二行“驾驶员”的“员”字纯属多余,如此算来,错误岂止 7 处,简直是“错漏百出”。这不禁让人咋舌,难道撰写之人是“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连基本的文字功底都没有?




更有网友拿“滥竽充数”的典故来类比,质疑该局人员的业务能力和工作态度,担心是否还有更多“南郭先生”在其中混日子。
确实,这件事看似不大,实则如一面镜子,照出了该单位诸多弊病。一个小小的文件,却关乎着单位形象、工作态度以及对百姓的责任心。

古有“一字之师”,因一个字的精妙而被尊为师,如今却因这诸多错别字沦为笑柄。这不仅损害了机关单位的公信力,也让民众对其办事能力产生怀疑。正如“千里之堤,毁于蚁穴”,这看似微不足道的错别字事件,若不加以深刻反思与彻底整改,恐怕日后还会捅出更大的“娄子”。相关部门真该好好反思,莫要让此类事件再次上演,重新赢回民众的信任与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