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社会很荒唐!
活着的人买不起房,死了的人“住”不起墓地。好吧,也许换一下问题就解决了呢!
这两天一直在谈论骨灰房的事情,看到了这则奇葩的新闻。
一个小区的业主都因骨灰房陷入了集体的焦虑当中。看到那个房屋被涂满黑色墙漆,金色佛像与供龛式壁橱遍布,俨然就是一副“丧葬主题”风格的房子。尽管业主说这是佛堂,可明眼人都知道,佛堂什么样他们都清楚,这样装修风格可以肯定不是给活人住的。

这一事件登上热搜后,都在争议骨灰房的现象。对于这个话题,我也想谈一谈。
我的家乡是东北一处沿海城市,按城市经济发展算得上五线开外的城市,距离北京自驾只有四小时路程,乘坐高铁两个半小时就到了,这里的房价四五千一平米,最贵的才七八千。
和朋友们谈论过本地的房子都卖给了谁的问题。一方面是结婚刚需房,还有一部分是如北京人为了旅游方便,买的房子。一年来那么一两次,有住的地方的确很方便,不住的时候就空置,物业费才一块多,什么都不耽误。

当然,还有一类便是骨灰房,整个小区人烟稀少的,走在小区外看到窗户常年紧闭的楼层,基本上很大概率便是骨灰房。这样的房子一套下来三四十万,面朝大海,背靠群山,成为部分人眼中“高性价比”的安息之地。
这样的现象似乎已经成为一种必然。
网络上有这样一组数据,近十年墓地价格年均涨幅达15%-20%,远超居民收入的增速。而北京昌平区公墓的立碑价格就约9万元起步,这样的成本远超普通家庭承受能力。一块目的相比较四五线城市的不足万元的商品房,产权更是长达70年,甚至可世代传承。

两相比较,“骨灰房”成为部分家庭“曲线尽孝”的选择是一种必然。用经济的眼光看待当下的墓地,根本就是在割子孙后代的肉。
从价值效益角度出发,“骨灰房”多集中于三四线城市或郊区楼盘。开发商为去库存,默许购房者“不问用途”;购房者则选择偏僻、低入住率的小区,以降低邻里纠纷风险。
-有人觉得现在的人太荒唐,可要知道,荒唐的背后是更荒唐的环境导致的荒唐事情。谁能想到活人买不起房子,死人住不起墓地,会成为当下的主流呢。

当然,邻居家成了骨灰房谁也接受不了。可这一趟的事情谁错了呢?
现行法律中未明确禁止住宅存放骨灰。《殡葬管理条例》对“骨灰房”也无针对性条款。这完全是跨界导致的结果,殡葬既然管不了天价墓地,又怎么管得了骨灰房的存在。
“骨灰房”是房价与墓价倒挂的产物,当死人的墓地贵过活人的住房,“抢房子”的事必然会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