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大家有没有发现,娱乐圈似乎盛行起了一种风气,那就是明星们都说不得了。
有多说不得呢?一旦有媒体报道了他们的负面新闻,这些明星们就开始广发律师函,告这个告那个。
不管负面新闻是真是假,“侵犯名誉权和肖像权”的帽子先压下来了,把媒体告上法庭,轻轻松松索赔数万元。
打着维护自身权益的大旗遮掩他们的“小心眼”,还成了一种捞钱手段,一举两得。
久而久之,娱乐圈就变成了明星们可以做,但你不能说,否则你就是侵犯他们的权益,一告一个准,赔偿金额少则数万元,多则数十万。
一句话就让你损失一笔巨款,谁还敢说?
不过,明星们拿着天价片酬,享受着作为公众人物的无限风光,却说不得、谈不得,动不动就要“捂嘴”,甚至借机疯狂敛财,吃相是不是有点太难看了......
“我能做但你不能说”
说白了,明星们告你就是因为你说了他的坏话,为了维持正面形象,他们不允许有一点负面的消息出现,一旦有了负面的评价,最简单的就是捂嘴。
所谓“捂嘴”,就是不让网友说话,消除一切不利于明星形象的言论,而最快的捂嘴方法就是发律师函恐吓。
其实大家现在去翻翻明星的工作室就能发现,几乎三天两头就是“律师函警告”,什么影响声誉、影响个人形象、采取法律手段维权,多得都数不清了。
当然,如果真的是造谣,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无可厚非,就怕做了,又不让别人说,这样的情况在娱乐圈并不少见。
就拿前段时间的“大导之子床照曝光”来说,当时震惊全网,而他转头就报警把狗仔给送进去了,狗仔都吐槽他“小心眼”。
事确实是大导之子做的,照片都拍的清清楚楚,他做了,但别人不能说,说了你就是侵犯他的隐私、损害他的名誉,谁也不想去警察局蹲几天吧。
还有入狱的吴某某在2019年起诉披露他“选妃”的网友侵犯了他的名誉权,当时他胜诉了。
现在大家都知道这个事是真的,但当时他正是利用这一场名誉权官司的胜利来遮掩了他选妃的事实,甚至还得到了165000元的赔偿金。
近两年走红的某位流量男星,粉丝在某快递公司投放了他的照片为他宣传,他却扭头起诉快递公司侵犯了他的肖像权,还向对方索赔10万元。
说实话,这不就是现实版的“卸磨杀驴”吗?粉丝出于好意帮明星应援,他却告别人侵犯肖像权,寒了粉丝的心,以后哪家公司还敢再接他的宣传业务。
选秀节目出身的顶流爱豆也曾状告某视频平台侵犯他的名誉权、肖像权,因为该视频网站内存在大量恶意剪辑的视频。
如果剪辑视频侵犯了他的肖像权,那么还分什么恶意与善意,说到底,想告谁还不是明星自己说了算。
其实不难看出,明星们要想告名誉权和肖像权是非常简单的,几乎是一告一个准,冲浪网友大部分都是普通人,谁也不想因为一句发言、一张图片就惹上官司,也没有那个财力和精力和明星硬碰硬,只能道歉了事。
时间久了,网友们也总结出来了一条规律:但凡真的没做过,那肯定是告诽谤,如果只告名誉权,八成是做过又嘴硬。
冲浪自由到底在哪?
明星们要知道,真正维持正面形象的做法不是“我能做你不能说”,去捂别人的嘴,而是“我不能做”,不做,就不怕别人说。
用一句简单的话来说,这些动不动就告名誉权和肖像权的明星就是“又当又立”。
他们作为公众人物,享受着大众关注的目光,却又不容许一点不同的声音发出。
需要热度的时候就疯狂营销,夸自己路人缘好,照片覆盖全网,但事实上呢,真正的路人连说一句话都小心翼翼、用一张照片都胆战心惊,生怕自己不知道什么时候就被告了。
那么我们普通人评论娱乐圈的自由又在哪里呢?
为了能够自由在网上冲浪、发言,网友们也研究出了一套模式,那就是不提明星的真实名字,用各种字母、图案、绰号来代替。
比如当红男星肖战,就直接用他名字的首字母“xz”来代替,王一博喜欢骑摩托车,大家就会用“摩托”来代替他的名字,杨洋的名字就用绵羊的图案来代替。
还有各位女明星,刘亦菲简称“仙”,杨幂就用“蜜蜂”的图案来代称,Angelababy被称为“鼻姐”,赵丽颖人送外号“赵小刀”......
总之,网友们都想尽各种办法,在不提到明星真名的情况下能够顺畅交流,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如今网络用语的盛行,各种字母缩写层出不穷。
但也有不少网友跟不上“潮流”,不知道这些缩写、代称的含义,很奇怪大家为什么不直接用汉字交流,或是直接发明星的照片,满篇的字母缩写让人难以理解。
如果可以,大家当然都想简单明了地交流,但鉴于惹不起明星们,就只能采取特殊方式了。
不难发现,无论是普通网友还是媒体都已经失去了言论自由,这就是有网友说的“小老百姓惹不起208w”,现实情况也确实如此。
结语
明星作为公众人物,在享受舞台和聚光灯的同时也应该被大众监督和评价,所以他们让渡一部分隐私权是理所应当的。
但如今明星们动不动就告名誉权和肖像权,甚至借机敛财,无法坦然接受任何负面的评价,只想听好话,还是那句话,不想被讨论可以不当明星。
#言论自由#、#名誉权#、#明星名誉权#
作者:桃桃罐头
责编:EYELIN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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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小编你还真是偷换概念强词夺理倒打一耙的好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