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滨海县劳动监察大队注销登记公告
根据《中共滨海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县劳动监察大队撤并整合的批复》(滨编发〔2024〕55号)文件精神,将县劳动监察大队整建制划入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整合组建滨海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挂“滨海县劳动保障维权中心”牌子。现依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拟向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现已成立清算组。请债权人自2024年11月4日起30日内向本单位清算组申报债权。特此公告。联系电话:0515-84103033。
2024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