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邯郸一名初中生被三名同学用铁锹杀害并掩埋在菜地里的事情在网络上引发了激烈的回响,事后竟然还不忘记把死者手机里的190元转出来,目前三名未成年初中生已经被警方控制。

对于这件事,可气的地方在于,家属报了警,也查看了监控,基本上已经确认和这三个小孩有关系,但是,警方找到三个孩子家的时候,三家没有一个配合开门的。
说到这里,有一个不解地方,在警方找到他们之前,三个初中生的父母是不是已经知道事情了,三家会不会已经在一起商量过了,对好了口供?
唯一让三个小孩没想到的是,因为他们贪财转走了小光手机上的190元,当警方直接把转账记录和监控放在面前,他们终于扛不住了,承认了杀害了小光。

更让人恼火的是,三名初中生的家属至今没有和小光父母道歉,反而是选择逃避,据小光家人表示,三家现在已经人去楼空。
不过后来,据了解好像是被警方保护起来了,担心三个小孩的父母的人身安全受到威胁。
而且,对于小光被害,学校对外强调的是,小光的死是个意外,他在学校没有受到霸凌。
我想说的是,这三个小孩是在你这个学校受的教育,现在害了同学,学校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对于这件事,央媒也站出来发声了,认为三名初中生的家长和学校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必须要追究其相应的责任。

虽然三个小孩已经被控制,但是案件还在审理中,不过这个案子却不好审理,相信有关部门也很头痛,因为此前的未成年犯下命案,似乎没有死刑的案例,如果这三个小孩没有得到严惩,网友估计要炸锅。
所以这个案子很重要,重要到全国的未成年都在看,全国未成年的父母也在看,还有关心这个案子的千千万万个网友也在看。
不过,已经有专业律师分析,最高判无期,因为他们还没有成年。

对于这样的可能结果,目前小光的父母也发出了他们的诉求声,希望公平,公正,公开,严惩,偿命。

对于未成年犯罪,罗翔老师也讲过:刑法的首要目的就是惩罚,就是报应,即便是未成年犯罪,也应当让其受到必要的惩罚。
下面是罗翔老师谈话内容:
说到这里,又让我想到了前段时间看的《第二十条》里的一句话“法律法律不是为了让好人承担代价,而是让坏人承担更多的代价”。
我觉得,未成年保护法不是为了让施暴者得到原谅,而是应该保护被伤害的孩子。
如果,这三个小孩最后真的只能判无期,哪怕是有期徒刑10年还是20年也好,我希望能在后面再加一条,那就是终身不得减刑。
这样才是对死去孩子的尊重,也是给孩子父母一个交代,也能给那些正在实施霸凌的未成年和他们的父母一个警示,也能唤醒未成年人对法律的敬畏,未成年保护法不是未成年人犯法的挡箭牌和护身符,犯了错,就要付出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