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彩贵州网·众望新闻讯(本网记者 洪英杰 胡宏涛) 3月25日,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贵州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贵州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主要包含划分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单元、制定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和建立数字化平台三个方面的内容。

划分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单元。在充分衔接国土空间规划基础上,根据生态保护红线和各类保护地优化调整、生态环境要素评估,《贵州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更新调整后,全省共划定1376个生态环境管控单元,主要分为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其他区域为一般管控单元。
制定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从布局约束、污染物排放管控、资源能源开发利用效率及环境风险防控等方面明确准入要求,全省建立四级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准入清单体系。其中,优先保护单元管控要求是以生态环境保护为主,依法禁止或限制大规模、高强度的工业和城镇建设。重点管控单元准入要求是以生态修复和环境污染治理为主,加强污染物排放控制和环境风险防控,进一步提升资源利用效率。一般管控单元准入要求是以生态环境保护与适度开发相结合为主,开发建设中应落实生态环境管控相关要求。
建立数字化平台。集成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技术成果,先后上线省级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平台和公众端,为建设项目选址、环境影响评价等提供免费查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