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战胜利后,国民党军除了原有的武器装备外,还接收了大批美援武器;另外值得注意的是,100多万日军的武器装备也由国民党军收缴。
因此,国民党军在随后的整编部队中,便出现了美械部队、日械部队和国械/杂械部队。
而且因为所得火炮数量较先前有大幅提升,所以国民党军的炮兵配置也发生了很大变化。
首先,大部分榴弹炮和一部分野炮,编入了独立炮兵部队,通常以团为编制;其次,一部分榴弹炮和大部分野炮、一部分山炮,作为军级/整编师级炮兵;最后,大部分山炮作为师级/整编旅级炮兵存在。
按照当时炮兵的编制,一个炮兵营通常辖3个炮兵连,每个炮连则有4门炮,因此一个炮兵营的满编为12门炮。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在理论上每个军师单位,或者说是整编师旅单位,都应该有炮兵营。
但因为火炮接收和管理的混乱,一部分单位并没有火炮,或者说编制了炮兵营,但未能满编到12门。
相对而言,东北战场的国民党军精锐度比较高,因此火炮的配置状况也比较好。
当然,东北国民党军并非全部都是美械部队,也有相当一部分是日械部队,所以像野炮营也是存在的。
以1948年初的时间节点计,东北国民党军总计有6个野炮营,所装备的野炮主要是日式75毫米野炮。
这6个野炮营的具体情况为:
A:东北国民党军直属的炮兵第16团,该团为整建制炮兵团,下辖有炮兵第1营、第2营、第3营,总计3个野炮营。
B:第49军直属野炮营,这个军是东北军的番号,之前在关内战场时为整编第49师,后来调到东北后恢复为军,属于比较标准的非美械部队配野炮营的情况。
C:第52军直属野炮营,这个军是国民党军的中央军嫡系部队,不过不是美械军,而是所谓的半美械军,其军属火炮为日式75毫米野炮。
D:整编第207师炮兵团所属野炮营,这个师是国民党军的青年军所属师之一,原本就是个师的编制,后来到东北后升格成了整编师规模,并且额外编制了炮兵团,其中有一个日式野炮营。
按照国民党军的炮兵营编制标准,一个炮兵营当有12门炮,那么上述的6个炮兵营应该有72门炮。
不过并非所有炮兵营都是满编状态,而且即便是满编的部队,也不意味着没有损失。
比如直属炮兵第16团,在1947年的作战中是损失了4门炮的,不过直属炮兵的待遇比较高,所以缺口很快补齐。
因此到1948年初的时候,这个团的火炮数量恢复到了满编标准,依然为36门。
当时东北国民党军的直属炮团,还有配备美式155毫米榴炮和日式150毫米榴炮者,但因为前者的汽油、炮弹和车辆保养问题,后者的骡马问题等,在实际作战中往往不如炮兵第16团的野炮好用,所以这个团的地位还是很高的。
而第49军的直属野炮营,当时有9门炮,这肯定是不满编的水平,不过实际缩编成3个3门炮制的炮兵连,倒也不是啥大事儿。
第49军的炮营之所以缺编,有可能是之前关内战场上损失后未能补齐。毕竟该军开到东北战场后虽然也遭遇过惨败,但损失的主要是山炮。
至于第52军野炮营的情况,当时是满编的,总计有12门炮。
不过这个军的野炮营,在1947年的作战中也损失过4门,所以实际上也是补齐的状态。
毕竟中央军嫡系部队的话,在装备补充上肯定优先级还是要高些的。
另外整编第207师所属的野炮营,当时是新配齐的状态,所以有12门满配的75毫米野炮;不过值得注意的是,这个团的炮兵里还有2门77毫米野炮。
此后一直到1948年辽沈战役,东北国民党军的野炮营还是上面提到的这6个。而随着辽沈战役我军的胜利,这些炮营的全数火炮也就被缴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