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20年末至1644年(明崇祯十七年),李自成领导的农民起义席卷陕西、河南、山西等地,最终攻入北京,迫使崇祯帝自缢,明朝灭亡。
晚明崇祯皇帝性格多疑、刚愎自用,频繁更换内阁首辅(17年换50余人),导致政策无法延续,加上宦官专权、贪污腐败横行,民不聊生。
明朝实行分封制,藩王占据大量土地财富,却几乎不纳税。到明末,全国约70%土地被宗室、勋贵占有。万历皇帝爱子福王朱常洵获封洛阳,占地2万顷,富可敌国。河南大饥“人相食”时,福王却“日饮鹿血三升”。蜀王朱至澍被围时仍然收缴赋税。山西大同税收84万两,而代王府年支出87万两。这些腐败分子即使在大顺军逼近北京时,仍拒绝捐资救国,王朝焉能覆灭。
藩王“酒池肉林”,而饥民“易子而食”,这直接激化李自成起义军对宗室的极端报复。张献忠立“七杀碑”,宣称“天赐万物以养人,人无一德以报天,杀杀杀杀杀杀杀!”
1641年正月,义军破洛阳,擒获300斤的福王朱常洵。据《明季北略》载,福王被剥光洗净,与鹿同煮,称“福禄宴”,分食于众。谈迁《国榷》称“贼杀王,炙其肉为食”。《明史·福王传》记“贼脔其肉,杂鹿肉以食,名曰‘福禄酒’”。此为起义军首次公开“天罚”,虐杀亲王,宣泄对明朝腐朽统治的仇恨,震慑其他宗室,震动朝野。
1641年二月,张献忠破襄阳,俘虏襄王朱翊铭。李自成部随后处决其家族,焚烧王府,掠银150万两。
1644年八月,义军入成都,蜀王朱至澍投井自杀未遂,被捞起后斩首。其妃妾、子女百余人被集体处决,蜀王府“血流漂杵”。
1643年五月,义军围攻武昌,楚王朱华奎拒捐军饷,城破后被塞入竹笼沉江,家产被夺,“金银载数百车”。
1643年十月,义军攻破西安,李自成处决秦王朱存枢全家,以其王府为皇宫。
开封周王、大同代王、太原晋王均遭灭门。
李自成军攻破的藩王府邸及处决宗室含郡王超过50处,对明朝宗室贪官腐败者,进行了残酷的打击,这段历史充满血腥。
起义军对朱明宗室实行“犁庭扫穴”式清洗,来“替天行道”。李自成入京后,通过酷刑逼出官员藏银7000万两,远超国库空虚的账面数字。极端暴力既是底层反抗的扭曲表达,也是明末社会矛盾总爆发的缩影。
崇祯帝闻福王死讯痛哭:“朕不能保一叔父!”他不但没能保住叔父,连他自己也是自挂东南枝,这都是自作自受,覆巢之下岂有完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