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着人权来往疯狗身上套,简直就是在侮辱人权。疯狗无缘无故扑咬我,我还不能反抗了么?这应当属于正当防卫,怎么我还需要向狗主人赔偿呢?”
面对着一审的判决,张伟觉得自己很冤枉,于是提出上诉,那么二审会给出不一样的判罚么?
这是2018年夏天,发生在辽宁沈阳的一起事件,张伟加班到深夜后往家走,在快走到家门口的时候,突然间窜出来一条狗,径直扑向了张伟。
这只狗体型硕大,目测也有80多斤,张伟吓得魂飞魄散,本能的先护住头部,结果狗直接咬在了他的胳膊,由于是夏天,身上穿的很少,张伟疼的直咧嘴,眼看就要被大狗扑在身下,张伟也不知道哪里来的力气,竟然把大狗压在了身下,从旁边顺手拿起了一个小木棍,照着狗脑袋就打了下去。
此时的大狗也暴露出了凶性,丝毫不顾张伟的木棍,不断地用嘴咬向张伟的身体,眼见手中的小木棍收拾不了这条打狗,张伟眼光不断地四周搜寻着可以当做武器的东西,恰逢看到了邻居电动车车筐里的水果刀。
张伟抓起水果刀,就捅向了大狗,这下大狗终于老实了,看着大狗还继续向他嘶吼,眼睛里满是仇恨,张伟没有了劫后余生的喜悦,反而有了深深地恐惧,随后又用水果刀向着大狗狠狠地捅了几刀,看到他倒地不起,才火急火燎的赶去了医院。
医生对张伟的伤也是震惊不已,只见他的手、胳膊、大腿、后背,均被咬伤,医生赶紧为他处理伤口,一番治疗下来,右手缠满了绷带,明显是上不了班了,只好先请了7天假。
处理好伤口后,张伟就找到狗主人,毕竟动物伤人,狗主人要做出赔偿的。于是立马报警,在警察的帮助下,张伟很快就找到了狗主人李刚。
张伟本以为对方会很愧疚,会向他道歉,只是没想到李刚竟然反咬一口,说是张伟故意挑逗他家的狗,引发了狗的凶性,才会咬张伟,而张伟将狗打死,需要向他赔钱。
听着狗主人的强词夺理,张伟被气得半死,看着李刚这样的态度,张伟直到无论怎么与之争辩,都不有一个满意的结果,于是也懒得跟他废话,在出院后,一纸诉状将李刚告上了法庭,向他索赔医院治疗的费用18000,7天的误工费8000,总计26000元的赔偿。
李刚得知被起诉后,很不服气,提起了反诉,据李刚所说,当他发现自家狗的时候,气息微弱,他立马送到了宠物医院救治,可惜纵使花费了2000的治疗费用,依旧没能挽救狗的生命。他的狗是纯种拉布拉多,买的时候花费了38000,再加上治疗费,正好40000元。扣除张伟的18000元治疗费用后,请求索赔22000元。
在这个事件中,张伟说是被攻击后的紧急避险,李刚则说是张伟故意毁坏他的财务,由于事发地并没有监控录像,双方又各执一词,对判案带来很大的难度。
根据《刑法》第二十条关于正当防卫的规定,正当防卫的适用对象应为正在进行不法侵害的人。
张伟打死的是一条狗,因此这条规定,并不能直接适用于这次事件。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紧急避险是指在面临紧急危险时,为了保护更大的利益,不得已采取的损害较小利益的行为。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人承担民事责任。
在这个事件中,并不能够确认张伟在此前有没有挑逗大狗的行为,同时也不能够确定张伟有故意杀死狗的行为。因此也很难判定双方的责任。但是紧急避险还规定,不能超出必要的限度。从大狗的刀伤来看,被捅第一刀后,大狗就已经失去了反抗能力,因此张伟超出了限度。
最后在基于张伟受伤这一事实的情况下,法院经过多方面的考量,判定打狗者张伟承担40%的次要责任,需要向李刚赔偿1.6万元。
狗主人李刚应承担张伟的医疗费和误工费26000元,相互抵扣后,李刚需向张伟支付10000元。
这一来一回,等于是张伟只得到了1万元,另外的16000元损失无人负责,面对着这样的判罚,张伟很是不满意,于是发生了文章开头的质问,随后提出上诉,但二审驳回了上诉,维持了原判。
对于这次事件,有网友不解,难道狗越贵赔偿的就越多么?如何才能判定一刀下去之后,大狗失去了攻击能力呢?狗主人看管不利,也应该有责任吧?
对此,大家有不一样的看法么?欢迎大家讨论
(信息来源:辽宁沈阳中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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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世界简直太疯狂了,大熊猫咬人被人打死都会被判无罪,恶狗咬人被打死竟然要赔偿?
那法官是属狗的
这是紧急避险,险情是狗主人造成的,应该负首要责任。另外收到猛兽袭击,对被攻击者造成了身心伤害,狗主人有赔偿责任。
这种法官应该撤职
不明白为什么会有很多人,说狗这个动物的好话,狗这个动物对人有很强的攻击力,特别是有些体态大的大型犬的狗,对人性情凶猛,攻击力很强,每年被狗咬伤甚至咬死的人,也是时有发生。
狗审狗案!
狗这个动物,它其实对人有很强的攻击力,特别是体态大的大型犬,人在赤手空拳的情况下,遇到疯狗,很容易被咬伤,如果是小孩的话,则有可能会被大型犬给咬死,以前曾经有社区组织打狗队,对没有人看管的流浪狗,一律打死处理。
真事还是编的?
问我不一样的看法,能有啥看法?[得瑟]深夜被狗咬,狗主还不在,你说我是逗狗被咬,还要我数一数捅了几刀。
如果是真实,,那么时间地点人物 请详细爆料。。否则你就是造谣的骗子。。是违法犯罪。
狗不栓绳乱跑咬人还有理?
这判决颠覆大众三观
说狗是3.8万买的有证据吗?怎么法官和受害者就不问了,就是常识,小便你就编吧
狗狗相护
呵呵
狗咬死人没罪的?
互殴?[笑着哭]
得把狗主一齐干掉才行[点赞]
法官肯定是南京的,我敢赌一块钱
狗没拴绳,狗主人全责
没有不咬人的狗,带狗出门不栓起来应该入刑
狗仗人势
赔偿:医疗费,精神损失费,愈后心里疏导费,狂犬病丧命风险基金费,按按年龄段(每月金额=全年收入10%)死亡基金!
我就想问谁特么没事去挑逗一只上百斤的犬?桶了一刀谁敢保证没有攻击性?
难以理解
我不信,畜生是没有人权的,何况还是只伤人的畜生
人的世界,人的城市,狗却大行其道,城市被狗污染,人们被狗影响、困扰,甚至面临惊吓乃至攻击。养狗的人,以爱心之名,做的却是造孽之实,令狗沦为商品,和资本家们牟利不择手段的对象。影响他人,污染道路、公园…诸多,养狗的人,确实都不是什么好的。
无狗绳,无看管人,狗主人应该判刑
太侮辱人了。应该把狗主人杀了
为什么不要精神损失费?
男子放任自家的狗咬人而不管,实际上就是谋财軎命!
砍死养狗者
如果是真事儿,当事人应该明白一句话“自己动手丰衣足食”
无论什么动物都没有人值钱
这法官,真狗![抠鼻]
真混蛋呀
误工费,治疗费,精神损失费,加后期医疗费是以后是否会有狂犬病的几率等,估计没个十几万不行啊
这个法官不是属狗而是就是狗
狗死了应该按狗肉算
又又又刷新了下限[点赞][点赞][点赞]
糊涂僧判糊涂案
狗主人放狗伤人应该判刑
养个狗咬口去。
纯属扯淡,假的,,,
狗患不除,民无安全感!我们这里一条散养的狗,把一个小女孩的眼皮突然叼走,而且脸部也伤了一块。小女孩终生残废。
啥也别说了 送狗主人 见🐶
Ai编写的东西吧,这样的编辑应该拉出去判刑
没有绳子啊怎么没人说,
感觉胡编乱造
互殴?
记得国外一个小孩被狗咬了,由于狂犬病的潜伏期较长,狗主人赔了上百万,每活一年没发现感染就退回一年的赔偿金
不是早就废除了有罪推定吗,不能证明这个人没有挑逗狗,这不就是有罪推定吗
那你也去把狗主咬了,让狗主也赔你钱[静静吃瓜]
一个加班加到深夜的人,都累成狗了,会去招惹一个80斤的狗吗?还有,狗没有绑吗?
真的假的?这太奇葩了,这是一什么法官,这要咬的是他家的人还会这么判吗?再说了拉布拉多属于大型犬吧,市里可以养吗?人不如狗了,但凡有点脑子,想一想一个成年人谁会去惹一只恶狗?
一条拉布拉多要38000吗??有那么贵啊[笑着哭]
胡说八道[点赞][点赞]
司法有罪
可悲可叹
换成几十万的藏獒就可以赚钱了。
没栓绳一下就死了,还哪里那么多事情
昆山龙哥表示不服,一条恶狗都可以象人对待,凭啥他堂堂一个人却要象狗对待[笑着哭][笑着哭]
没看过罗翔老师的视频
请看海客随笔
不信
谁的狗啊
有钱人家的狗比老百姓的命都值钱
养条猎狗,专咬判你的那一家
丢人现眼,写的真一点好不好
所在区域可不可以饲养大型犬,有没有办证,是否牵绳,如果都为是,那判的没问题。
狗没栓绳,负全责。
假的,不可能这么判的
这法官可以吃屎了
狗咬人无罪,打死还要担责。不是禁止养大型犬吗?
我也养狗
如果我是张伟,这辈子只有两件事要做了
连人一干掉吧
最近既然刷不到张三的视频了
要精神损失啊
若无相欠,怎会相见
像造谣
正当防卫打狗?紧急避险更合适吧
这条狗的价格是怎么鉴定的?
后面有人[得瑟]
难道等着被狗咬死 然后判狗一个死刑 就是正确的的吗
这是真的狗[呲牙笑]
这狗是法官的亲戚
有狗证吗?栓绳了吗?
一条狗就算是38万,它威胁到我了,也得干死它!有可能我还不如它值钱[笑着哭]
犬种不对,瞎编。
这样的判决太混蛋。
什么叫超出了限度,难道非的让狗咬成重伤才能下手,笑话!
王八犊子判的
没花钱。
这样的判决太混蛋。
上次有狗追我,我都准备好轧狗主了
不管大狗还是小狗我都是绕着走,就怕一狗嘴上来。是什么样的人会去挑逗大狗?
再审查人与狗的价值是否同等?
处理了恶犬之后,再处理恶犬的主人!同样送他去见佛祖。
王浩法官不止一个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