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湖区行政审批局:规范餐厨垃圾管理守护群众“舌尖安全”

十目观河东 2024-11-15 13:30:44

为加强餐厨垃圾管理,促进餐厨垃圾减量化产生、 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循环利用,维护城市市容环境卫生,2024年10月18日运城市人民政府印发了《运城市中心城区餐厨垃圾管理办法》,2024年11月18日正式实施。

作为行政审批部门,盐湖区行政审批局在核发食品经营许可证时,会对餐厨垃圾产生单位进行书面告知:1、在开业前需向城市管理部门报告餐 厨垃圾的种类、预测数量和委托运输、处理的去向;2、需主动与取得餐厨垃圾收集、运输许可的单位签订餐厨垃圾收集、运输服务协议,将餐厨垃圾交由取得餐厨垃圾收集、运输许可的单位收集运输;3、鼓励和倡导餐厨垃圾产生单位通过分类投放、净菜上市、改进加工工艺和文明用餐等方式,采取在醒目位置张贴节约标识、供应小份菜、开展节约奖励活动、提示适量 点餐、提供分餐服务等其他有助于减量的措施,减少餐厨垃圾的 产生量;4、餐厨垃圾产生单位需建立餐厨垃圾产生台账,真实、完整记录餐厨垃圾的产生时间、种类、数量、去向等情况。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将餐厨垃圾、废弃油脂等非食品原料加工为食用油脂使用或销售。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使用未经高温处理的餐厨垃圾饲喂家畜。

下一步,盐湖区行政审批局将认真落实《运城市中心城区餐厨垃圾管理办法》,助力餐厨垃圾管理,为维护市容环境、保障食品安全贡献审批力量。

【来源:盐湖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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