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行唐县人民医院被处罚30000元!

诚信建设网 2024-12-06 11:52:31

近日,据信用河北网站获悉,石家庄行唐县人民医院被处罚30000元。

文号:“石行卫健医罚字﹝2024﹞第YL-005号”的行政处罚判决书显示:1.未按规定填写病例(涉及患者1人次);2.未将医疗废物按类别分置于专用包装物或容器内;3.将医疗废物混入其他废物和生活垃圾;4.购进消毒产品未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即未按要求索证、无进货检查记录或档案);5.未定期开展消毒与灭菌效果检测工作;6.未按照规定对放射诊疗工作人员进行个人剂量检测。详细内容如下:

公司名称:行唐县人民医院,法定代表人:赵某某,公司地址:石家庄市,经营范围:人民身体健康提供医疗与护理保健服务医疗与护理:预防保健科\全科医疗科\内科\外科\妇产科\妇女保健科\儿科\五官科\病理科\传染科\急诊医学科\麻醉科\医学检验科\病理科\医学影像科\中医科\理疗科

信息来源:信用河北,爱企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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