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这栋楼我说了算 ,不要让开锁的人进来!” 近日,榆林市榆阳区法院执行干警在西安市执行腾房工作时,一名物业工作人员态度蛮横,多次阻碍法院开锁腾房,结果被带到西安市未央区法院好好上了一趟法律课。
9月1日,榆阳区法院执行局副局长马春生带队到西安市开展异地执行专项行动,5天时间内累计腾空房屋6处,张贴腾房公告8处,查封房产10处,交付房产2处,执行到位金额760万元。 9月5日上午,执行团队来到西安市太元路某小区对被执行人刘某名下的一套毛坯房进行强制腾房时,通知物业公司到现场见证配合工作。该物业公司工作人员左某到达现场后,在办案人员出示工作证件的情况下非但不配合,还坚决不同意法院开锁腾房,导致开锁公司工作人员无奈离开。 办案人员一边跟左某沟通,一边又找来另一名开锁公司工作人员。结果左某当场给小区门口的保安打电话,称“不要让开锁公司的人进来!”面对数名办案人员的释法明理,左某依然态度蛮横、阻碍执行,称自己是2号楼楼长, “这栋楼我说了算!” 在沟通无果的情况下,团队负责人马春生果断决定,以“非法阻碍执行工作”对左某采取强制措施,将其带到辖区法院依法处置。办案人员当场联系未央区法院得到配合支持后,将左某拘传至未央区法院法警队办公室。
在去往法院的路上, 听说自己将会因为阻碍执行被依法拘留,所在的物业公司也可能被罚款的时候,左某才意识到自己 “摊上事了” 。 她解释称自己作为物业人员只知道要对业主负责,“ 我不懂法院的执行工作 ,我太糊涂了,求你们只罚我款吧,不要拘留我也不要处罚我们公司了……” 刚到法院,原本态度强硬的左某哭了起来。 在未央区法院法警队办公室,马春生再次对左某进行释法明理、批评教育。随后闻讯赶到的物业公司负责人也代表左某及公司向办案人员承认错误,表示立刻派人配合开锁,今后也将组织工作人员认真学法懂法,积极配合法院的执行工作。在左某当场写下悔过书后,办案团队依法取消了对她的强制措施。
法官提醒:人民法院执行公务,公民及法人有义务予以配合。在进行房产查封、腾房等工作时,法院工作人员着制服、出示工作证后依法规范执行,无需另行向物业公司出具法律文书,其不得以任何理由阻碍执行。以任何方式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法院可以依情节轻重对其予以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 作者|华商报记者 宁军 编辑|华宝 审核|麦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