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4日,开鲁县政府发布通知,使原本看似简单的政府干预农民耕作变得复杂,责任更加明确。
事件梳理
1. **合同签署**:2004年3月20日,通辽市科尔沁区的张某柱与开鲁县双胜村村委会签订了一项合同,租用5600亩荒地以建设奶牛场和种植饲料。租金极为低廉,仅为每亩4元。
租赁事宜。张某柱明确指出,该地块实际上由其兄张某林经营。值得注意的是,张某柱和张某林均非双胜村村民,他们分别来自通辽市科尔沁区和广东深圳。
看清楚,有广东深圳箱人租的这5000亩地!不是当地村民!大家擦亮眼睛!每亩4元租赁,转租700元每亩,合理吗?
2. **土地性质变更**:这片土地实际上由张某柱的兄弟张某林经营。在土地二调(土地调查)中,该地块仍被划分为森林和草原。然而,在土地三调中,由于张某林私自耕种,4650亩土地已被重新划分为耕地。此外,张某林以更高的价格(每亩700元)将大部分土地转租给了他人。
3. **程序缺失**:根据规定,将林草地转为耕地需遵循一系列申请和审批程序,包括支付森林植被恢复费用和办理土地登记变更手续。但张某林显然未遵循这些程序。
4. **权益争议**:若张某林遵循正式程序变更土地用途,其土地权益将得到保护,属于第二轮延期合同(即第一轮合同到期后续签的合同)。然而,由于他私自变更土地用途,他已丧失这一权益。最后,双胜村委会有权征收更高的费用,即每亩200元。
5. **监管缺失**:为何相关部门和领导未能及时阻止张某林私自变更土地用途长达20年之久?这引发了公众对监管责任的质疑。
网民对此提出了质疑。
为何相关部门和领导在如此长的时间内未采取行动?仅仅通过免职或党内警告能否真正解决问题?
网友对开鲁县人民政府的通报表示不满,认为通报未能充分解决问题,对于涉及“上面授意敛财”的村干部处罚力度不足。央媒也对此事件进行了报道,并指出开鲁县政府已明令禁止各镇、各村任何人阻拦农民耕地,村民也已恢复正常种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