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敌蜜害得出了车祸的乐瑶穿越了,成了七十年代一个同名同姓的十六岁少女乐瑶。
原主出生在一个重男轻女的家庭,明明成绩很好,家中却不让她继续读下去,打算让她代替哥哥乐军下·乡。
乐瑶自是不愿意,想尽各种办法终于从在食品厂当临时工的邻居身上打听到食品厂在招临时工,乐瑶做足了准备参加考试。
她考上了,却被邻居将她的名额顶了过去,让自己的表妹前去上班。乐瑶不吃这个亏,大闹一场后邻居一家都受了处罚,乐瑶得到了许多补偿,不过食品厂的工作就丢了,她仍旧要下·乡。
父母还在一旁埋怨她不将工作机会让给哥哥,问她要食品厂的补偿。乐瑶想着被活活饿·死的原主,气不打一处来,一不做二不休,用所有的补偿给自己换了一个好地方下·乡,顺便替原主那个不务正业的哥哥报名下·乡,让他去最荒凉的地方。
在路上,乐瑶遇到了她所在大队的大队长韩愈。韩愈为人正派,处世公正,让乐瑶对他心生好感。
原想着和他来一段纯纯甜甜的恋爱,没曾想韩愈居然是有主的。原来乐瑶不是穿越了,而是穿书了。书中的男主正是韩愈,他要和女主谈一场大老虎与小白兔的爱情,而乐瑶却是其中一笔带过的炮灰。
望着可爱又娇俏的女主,本着不跟女主抢男人的至理名言,乐瑶宣布她失恋了。好在她还有个拼夕夕商城,可以用极低的价格买到东西,虽然东西的质量却参差不齐,却可以让乐瑶在这个年代很好的活下去。
可韩愈却不乐意了。明明是你来招惹的我,我心动了,你又跑了,这算怎么一回事?
他追着乐瑶,要她负责任。
哔哔一下这算是我看过最无用的金手指。买里面的东西需要自己存钱进去不说,质量还不能得到保证,什么掺水的牛奶、咽嗓子的豆奶、味道怪异的面包,感作者大大对拼夕夕怨念好深啊。哈哈。
女主的人设很有意思。不圣母,有仇当场就报了。原主的父母饿死了原主,女主穿过来后又一直各种压榨女主当扶哥魔。女主直接来了波大的,把家中的财物卷了个遍,再顺手把哥哥也送去下·乡。不管合不合理,确实看得很爽就是了。
她有点小自私,或者说很清醒不是恋爱脑。她喜欢男主,但不会为了他放弃自己的人生。
从一开始她就清楚的规划着自己的人生,要高考要回城,所以她会明白的对男主说要是男主无法回城,那就只能分手,因为她接受不了异地恋。
乍听之下有些扎心,但足够坦荡。男主和丰富多彩的她对比一下,简直沦为了工具人。
小剧场“我之前就跟你说过,我是想回城的,两年后这个目标应该会实现,到时我可不接受异地恋,这样你还愿意等吗?”
韩愈沉默了,良久没有再开口,就在乐瑶以为他准备反悔的时候,他又出声说:“你只要记着别反悔,我这边就没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