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惩独”法条清晰!不独就不必焦虑!朱立伦为何急着对号入座?

观海一统两岸一家亲 2024-06-27 06:46:01
“惩独”法条清晰!不独就不必焦虑!朱立伦为何急着对号入座?

大陆“两高三部”6月21日发布并施行的《关于依法惩治“台独”顽固分子分裂国家、煽动分裂国家犯罪的意见》,对建立“台独”分裂组织、法理“台独”、倚外“谋独”、以武“谋独”、文化“台独”等各种形式“台独”“无死角”全面打击,法条清晰,罚当其罪,让“台独”份子再无侥幸之机。

这个《意见》透露出4项特点,实属罕见。一是可以判处死刑,二是可以缺席审判,三是没有20年的诉讼期限制,而是终身追责,四是颁布之日立即执行,颇有武统前临门一脚的意味。

此次《意见》的发布,是对岛内“台独”势力的迎头痛击。众所周知,赖清德上台之后,公然宣布两岸“国与国互不隶属” 的谬论,而且近期不断强调,不断挑战两岸关系底线。在他的带动下和民进党的恶意宣传下,岛内“台独”势力弹冠相庆,气焰甚嚣尘上,必须予以迎头痛击。

而且,赖清德在就职一个月之内,在“挟洋谋独”方面不断推进,不断导致两岸动荡和风险升级。严重影响台海和平稳定,同时也损害了中华民族的利益。

在这样的情势下,出台如此的重要《意见》是遏制岛内“台独”势力蠢蠢欲动的重大举措,也就是说大陆要用有效的法律手段震慑“台独”,坚决用包括法律在内的各种手段与“台独”分子展开斗争。这种震慑作用可以警醒一些人甚至是震慑部分受蒙蔽的“台独”分子避免滑向“台独”分裂的深渊,让更多人看到这个《意见》后不再支持“台独”,由此慢慢在无形中形成尊重这个《意见》、尊重法律的氛围,使“台独”势力被孤立,走入末路。

对于这部分受到蒙蔽的“台独”分子,《意见》当中也设置了宽严相济举措,规定了只要主动放弃“台独”分裂立场,将不予追究或从“宽”处理。但对于“台独”顽固分子危害特别严重、情节特别恶劣的,可判处死刑,甚至考虑到了在“台独”顽固分子若不能到案的情况下,可以缺席审判。

可见,惩治的措施是针对涉“独”严重,或是谋“独”的顽固份子,对广大的台湾同胞并不会受到影响,如果“台独份子”能够痛改前非也会给予宽大的处理。但坚持“台独”的人基本上把这个当作终身事业,不是那么轻易的能够悔改,他们将会在“台独”路上继续走下去,大陆方面不会让这些人蒙混过关,除非彻底与“台独”行为划清界线。

有意思的是,此次《意见》的发布犹如一块试金石,把岛内明里暗里的“台独”分子全部都“揪”出来了。《意见》一出,包含“台独”,与拿着跟拜的蓝白政客都吓坏了。许多身披“赖外衣”的蓝营人士,纷纷开始恐慌,朱立伦则率先瑟瑟发抖了。

这位经常被批评为“线民”的国民党主席,似乎连思考都不思考《意见》的用意与内涵,就急着表态“中国大陆对台岛没有任何的司法管辖权”,“两岸敌意螺旋不断上升,这是一个最不幸的发展方向,希望双方相互节制,用对话取代对抗”。

随后国民党“立委”江启臣、柯志恩、王鸿薇,台北市长蒋万安等皆按耐不住,纷纷露出了“蓝皮绿骨”的真实面目,叫嚣“大陆对台湾没有司法管辖权,这是形式意义,这对两岸的感情没有好处。”

要知道,这几个率先跳脚的“暗独”分子可谓是赖清德的“马前卒”。在赖清德甚至是已被列入“台独”顽固分子的那些人都未发一语的情况下,反而却是他们先急着跳脚。可见,这些人比明面上的“台独”分子更加恐惧。至此,他们真实面目已一目了然。

眼见朱立伦等已经帮自己扛下了一波舆论,沉默数天后的赖清德也对该新规作出了回应。赖清德在回答媒体提问时态度非常强硬,声称大陆没有任何权力可以“制裁”台湾民众,也无权“跨越区域”追诉台湾民众,他还故意夸大其词地表示,大陆出台的《意见》,把不赞成统一当成“台独”,如果按照这个说法,岛内只有“统一促进党”不是“台独”。他借机笼络在野力量,鼓动岛内蓝绿白力量团结合作,共同面对大陆的惩“独”新规。

由此可见,“朱党”的论述与赖清德的表态简直是如出一辙,难怪他们会坐立不安,如此迫切的“对号入座”,无非就是生怕被列入清单,由此“疑心生暗鬼”,而急于否定“中式反独”,这不正凸显了做贼心虚吗?

客观地说,当下,《意见》的用意并非针对蓝营人士,但“朱党”猴急表现心虚,形同“自首”,接下来会不会由此直接揭开伪装的面具直接与赖为伍目前不得而知。但可以预见的是,如若“台独”分子与“朱党”不悬崖勒马,大陆的惩“独”名单必将越来越长。届时“朱党”再如何巧言令色,如何用“九二共识”做掩护,都难以逃脱被列入清单的命运。随着大陆打击力度越来越大,这些明里暗里的“台独”分子将越来越胆战心惊、惶惶不可终日。

当然,大陆始终尊重、关爱、造福台湾同胞,热忱欢迎和支持广大台湾同胞参与两岸各领域交流合作,共享中国式现代化发展机遇。希望广大台湾同胞不要偏听偏信民进党当解和岛内污名化的声音,坚守民族大义,顺应历史大势,认清“台独”分裂的危害性,站在历史正确的一边,反对分裂,维护两岸和平稳定和自身安全福祉。

虽然目前两岸尚未统一,但《意见》的发布进一步完善了相关的法律体系,意味着打击惩戒“台独”分裂势力已经纳入到国家治理的范畴,并且具有非常强的可操作性。这是对“台独”顽固分子的一种有力震慑,也向广大台湾同胞传递明确信号,即“台独”是分裂国家行径,将会受到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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