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可以偷东西,但不能被辱”,大妈超市偷东西被抓,还振振有词

加油老胡 2024-08-02 11:28:42
引言

偷,是指暗中拿别人财物的一种行为,这种行为不但有失道德,而且,还涉嫌违法。

我国《刑法》中有一种罪名叫做“盗窃罪”。这种罪名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偷拿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行为。

一位社会学家称,盗窃罪是最古老的侵犯财产犯罪,几乎与私有制的历史一样久远。在古代,凡是盗窃别人财物的,都被判以重刑。《尚书·费誓》中有这样的记载:“无敢寇攘:逾垣墙,窃马牛,诱臣妾,汝则有常刑。 ”虽然说这是对军队中兵士的警告,但从侧面也能够反映出:在西周时期,法律是严惩一切盗窃之贼的。

这位社会学家接着称,秦朝时所认定的盗窃罪包括偷窃者盗窃他人的牛、马、猪、羊、金钱、珠玉、衣服等。秦律严格维护法定的地界,不允许他人擅自移动,否则即以盗窃罪论处,并会被判以极刑。《盐铁论》中曾经有这样的说法:“秦之法,盗马者死,盗牛者加 ”。

这位社会学家继续称,在以后的各个朝代中,虽然法律各有更张,但多沿袭秦法,对于盗窃,都加以重罚,其中以北宋为甚。在北宋时期,盗窃他人一只羊就有可能被处于极刑。

这位社会学家最后称,在新中国成立以后,我国颁布了宪法,在宪法中规定:盗窃他人的财物,依据情节定罪。对于盗窃他人财物较少的,则以《治安处罚条例》进行处罚。相对于古代的律法来说,对于盗窃他人财物的处罚程度显然是减轻了不少呢!

一位资深网友称,而正是由于现代法律对于盗窃他人财物的处罚程度有所减轻,才从而导致一些小偷小摸现象经常出现呢!

其实,这位资深网友的说法还是非常有道理的。这不,就在7月31日,湖南网友谢某居然分享了这样一件事情-------

事件

在一家超市里,一位大妈将一块肥皂藏在自己的内衣里试图带出超市,而超市店员从监控里看了一个一清二楚。当大妈准备离开超市的时候,大妈被店员拦下了。店员要求大妈将肥皂从内衣里掏出来,但大妈不肯,于是,店员准备自己动手去掏。此时,大妈竟然恼怒地说:“我可以偷东西,但不能被辱”。她觉得店员从她的内衣里掏肥皂是在侮辱她,她无法接受,但她自己坚称她可以偷东西,大妈的言行着实令店员无语了。

后来,店员报了警。至于说警方是怎么处理大妈的,网友谢某在分享时并没有说,我们也无从知晓了。

以上所述,就是这一事件的一个大致过程了。

当众多网友知悉这一事件后,网友们便纷纷地展开了热烈的讨论。

网友声音

网友情何以堪:大妈盗窃了超市地方东西,居然还这么嚣张,让她的儿女看一看,是不是丢人现眼?对于这一大妈,一定要严惩才对呢!

网友你来我往:一块肥皂值几个钱?这位大妈居然去偷,简直是太丢人了。如果让她的儿女看见,恐怕就会无地自容了呢!

总之,网友们的议论有很多。

老胡观点

素质是指一个人的道德品质。素质高的人,其道德品质也会很好;而素质低的人,其道德品质则会很差呢!

而此一事件中的大妈,想必就是一个低素质的人。一块肥皂不值钱,自己干嘛要去偷呢?老胡都要为这位大妈的做派感到无语了。希望这位大妈能够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今后,千万不要干这种小偷小摸的事情了。

0 阅读:0

加油老胡

简介:感谢大家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