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别墅里堆满了现金,性质就变了

甜喵喵 2024-03-31 17:38:42

你看过《人民的名义》吗?

剧中有一个贪官叫赵德汉,为了存放收受的贿赂,他甚至专门买了一栋别墅。

别墅堆满了现金。

而我的主业,就是寻找贪官的别墅,不为别的,只为发财。

1

我叫李山,现在一个别墅小区当保安。

我戴着一顶黑色的大檐帽,穿着一身寻常的黑色制服,看上去只是一个十分普通的保安,正在大门的保安亭里值班。

不过没人知道,保安只是我的一份兼职,或者说掩饰。

太阳渐渐西沉,留下一片暗红色的天空。

保安亭里,透过玻璃窗,我望向保安亭外轻轻摇曳的香樟树。

在那棵树上一个极其不易被察觉的树杈间,藏匿着一枚针孔摄像头,它正对着小区大门,昼夜不息忠诚地记录着视线范围内发生的一切。

这是我两个月之前安放的,小区另外两个出口也有同样的布置。

我保证,这两个月内,没有任何一辆车的进出信息可以逃出我的掌控。

表上已经六点钟。

不远处人行道上,乌泱泱走过来十多个和我穿同样制服的大汉。

他们是来接班的同事。

给交班的哥们儿递了一支烟,随便敷衍了一阵后,便急匆匆地赶回宿舍。

路边的霓虹闪烁着,马路上车流如织,迎面而来的微风夹着些许夏季的燥热和难闻的尾气。

推开宿舍门,把刚刚在半路打包的小面扔在屋子中央的木桌上,从床下的行李箱里摸出一包中华烟,然后三脚两步走到楼上大队长房间门口。

轻轻地叩两下,听到“门没锁,进来”时,我变脸似的,换上挂满讨好的笑脸,推门而入。

大队长的房间是个单间,虽然不大,只有30来平,但和普通住八人寝的员工相比,已经高人一等。

此时大队长正半躺在床上刷着手机,我问了声好后,他才肯瞥我一眼,说道:“小李啊,下班了?”

“对,刚下班就奔您这儿了。”我毕恭毕敬回答道,“是这样,想请您帮个忙,今天周三,我想把这个月的四天假连休,一直到周末。”

“可是……你入职才半个月啊。”

“是。”说着,我把那包中华放在床头柜上,谄媚道,“所以这不是来求您了嘛。”

大队长扫了一眼,看见是中华,眉头一挑,肥脸顷刻间堆满了微笑,坐直身子看向我道:“小李,你也知道,公司有规定,这样请假嘛,原则上是不允许的。”

“哎呀,您多帮忙。”

“唉,行吧。规矩是活的人是死的嘛,你既然说了那我肯定要帮,我这就把你的班重新排一下。”

“诶,谢谢您。”我哈哈一笑,道了声谢之后便离开大队长的屋子。

这大队长不知道在哪儿学的手腕,简直幼稚得好笑,我嗤笑一声,忍不住摇了摇头。

像他这种死要面子的人还真是好对付啊,只要你郑重其事地把他当作一个人物,他自己就会给自己灌迷汤,只要你轻飘飘地捧他几句,满足了他的虚荣心,就什么事都好商量。

等再回到寝室时,面已经坨了,不过我仍然吃得津津有味。

此时宿舍里还有两个室友,他们躺在各自的床上,玩着各自的手机。

吃完面,我搬椅子坐在阳台吹着晚风,懒散地靠在椅子上,机械地把烟一口一口送进嘴里,朝宁静、滞重的空气喷吐着一个个烟圈。

望着烟雾在半空中聚了又散,由浓转薄,我双目失神,心思不知道飘到哪里去。

2

初中的时候,我妈没钱治病,死了。

医生说,如果要治好我妈的病,需要花30万。可是我爸变卖了全部家产,到处借钱,只筹到20万。

还差10万。

只差10万啊。

后来我妈死了,因为差10万块钱。

在我妈停止心跳的那一夜,我爸拉着她尚且温暖的手,另一只手疯狂地扇自己左脸,然后抱着我痛哭,说对不起我妈,对不起我。他一边抽泣一边骂自己没用,是个废物。

我爸说,是因为他这么没用妈妈才死了。

因为他连10万块都拿不出来。

从那一天开始,我就发自内心地认为,钱是这个世界上最重要的东西。

什么道德、法律,都是狗屁。以后如果可以发财的机会,我拼了命也要抓住。不顾一切。

我再也不要体验那种亲人躺在病床上要钱而我却无能为力的感觉。

初中念完我就出去打工了,最开始是进电子厂。打了几个月的螺丝之后发现,如果我再继续待在这里,那我这辈子就永远是个废物。

后来我做了很多工作,送外卖,酒吧服务员,开锁,近十年在社会底层挣扎的经验增加了我的社会阅历,数不清的白眼锻就了我一个强大的内心,也让我明白了最重要的一个道理——勤劳致富是个谎言。

如果勤劳能够致富的话,那世界首富应该是一头驴。

论勤劳,世上有谁比得过驴呢?

我的上一份工作是在一家4S店当销售,销售是我唯一能够得到的一份可以获得高薪的工作。

理论上说,销售的工资是没有上限的,只要你拼命把车卖出去就行,我工资最高的一个月,赚了3万块。

3万工资到账的那一刻,我整个人都是恍惚的,让我想起了妈妈还在的日子,她笑起来是那么好看。

那时候我还年轻,不懂得离别的意义。

一年多前,我还在做销售的时候。

有一天,店里来了一个特别土的大哥,提着一个尿素口袋,看上去就像一个民工,同事都不愿意接待他,只好我去。

得亏我懂得白眼地看,早已学会了尊重每一个人,对大哥没有丝毫轻视,一如既往拿出我的最大诚意为顾客服务。

和大哥聊天的过程中,意外投缘,他时不时就发出哈哈地大笑,拍我的肩,说我很对他的胃口。

大哥只是看上去低调,其实格外豪气,他看上一款200来万的宝马,我给他介绍不到半个小时,他就决定买下这车。

当他从尿素口袋里掏出十万块现金作为定金的时候,整个展厅的同事都目瞪口呆。

更让人惊掉下巴的是大哥提车那天,他开着一辆三蹦子,从车上取下来整整两百万的现金,连我们经理都被惊动,忍不住跑来热切招待他。

但大哥却是一个性情中人,经理对他百般讨好,他对经理却爱答不理,指名道姓地让我帮他提车、买内饰、保险。

就因为这个,经理特批一千块钱给我请大哥吃饭,让我务必维持好和客户的关系。

当晚,饭桌上我们一起谈天说地,天南海北无话不聊,他说足球,我就跟他聊梅西;他说军事,我就跟他聊海湾战争。

总之,无论他想说的什么话头,我都可以兴致勃勃地和他聊得有来有回。

我们两人都喝了很多酒,不过大哥终究比不了我多年练出来的酒量,他喝得五迷三道的,我却还留着几分清醒。

然后我随口问了一句大哥在哪里发财,没想到他反应特别激烈,猛一下拍桌破口大骂说那些贪官真他*该死。

我被他的反应吓一大跳,追问大哥为什么这么生气。

他神神秘秘地凑到我的耳边,低声说现在好多贪官都喜欢专门弄套别墅来存放赃款,床上、沙发上、

冰箱里,满屋子的现金,大哥说只要找到这样一套别墅就发财了。

我下意识一惊,旋即不以为意地笑了笑,心想这肯定是大哥醉了说胡话,没有过多在意。

不过醉成这个样子,肯定没办法回家了,我便在附近给大哥开了间房,然后自己则一个人回家。

第二天快中午饭的时间,我接到大哥电话。

大哥语气严厉地问我他昨晚喝酒的时候有没有说什么胡话,我一时没想起来他所谓胡话是指什么,便回答说没有。

没想到大哥没一会儿就开着那辆刚提的宝马来到我们店里,把我拉到一个角落再三确认他有没有说胡话,看到他神色紧张、表情严肃,我正犹疑回想着,结果他下一秒就从兜里掏出一沓现金塞给我,说不管他昨晚说了什么,都不要外传。

我还来不及反应,他转身逃走了。

我一脸纳闷大哥昨晚到底说了什么居然给我这么大一笔钱作为封口费,我点了点,整一万。

突然,我脑海像电光透照似的,想起来昨晚大哥对我神神秘秘的耳语。

大哥的态度让我忍不住多想,越想越深,越想越怀疑,越想越笃定他那绝不是胡话,更可能是酒后吐真言啊。

那一个下午我接待顾客时都处于一种恍惚的状态。

如果不是真的,他怎么可能花费这么大一笔钱专门来封我的口呢?

所以,这肯定是真的。

我意识到,这是一个机会,一个可以让我在最短的时间内跨越阶级的机会,我一定要抓住它,不顾一切抓住它。后面我连续好几天睡不着觉,那几天一台车也没卖出去。

终于,我下定决心,做!

说干就干,我毫无征兆地辞职,回老家,那个熟悉不已的小镇。我需要一个信得过的帮手,于是我去找到我唯一的兄弟阿三。

找到阿三的时候,他正车盘底下给别人修车,我没有叫他,而是一直在旁边等他忙完。

当他从车底爬出来的那一刻,看着他那张炭一般许久未见的脸,我忍不住激动,重重地抱过去。

然后我把关于那位大哥的全部事情,和我所有的分析都告诉阿三,我用极其狂热的语气跟他说只要找到一栋装满现金的别墅就一定能发财,让他跟我一起干,不管拿到多少钱都五五分账。

我到现在都还记得一年前阿三的反应,听完我说的话后,他咧着大嘴笑说:“没听太懂,不过我明白了一点,山哥你现在需要我帮你,是吧?那不管你做什么,我就一定会帮你。”

阿三还是跟以前一样,不管什么事,只要我需要他帮我,他就一定会帮我。

大多时候,我是出主意的那个人,而不管我做什么,总是和阿三一起,下河摸鱼、隔壁村偷鸡,又或者是其他什么坏事。

我们是兄弟。

相互扶持,彼此信任的兄弟。

在阳台上坐太久,腿都麻了,起身活动一会儿,然后趴在栏杆上俯瞰这座不夜都市。

暮色徐徐垂落,窗外霓虹遍布,整个城市到处都灯火通明,仿佛一盏永远不会熄灭的走马灯。

终于,烟盒里最后一支香烟也被我抽掉了,我的心思也从远方顺着夜风飘回来。拿来扫帚,将散落一地的烟头扫进厕所,随便冲了个冷水澡,借着肺里数不清的尼古丁给大脑带来的眩晕感,沉沉睡去。

3

第二天我起了个早,室友仍在酣睡,我蹑着手脚洗漱,以免打扰他们美梦。

轻轻关上宿舍门,转身离开。

公交站牌下,我包含着困意望着已经开始热闹的马路。

此时东方正好破晓,朝阳撒下橘红色的光亮,远处高楼反射出朝阳特有的光辉,在清晨新鲜空气一片包裹之中,终于等到216路公交车。

公交车里大多是准备上班的社畜,看着他们眼里还未褪去的睡意,满脸的愁苦困倦,我不禁有些感同身受,忍不住感慨起来。

以前我跟他们一样,一天到晚厌倦地工作着,在劳动中体会不到丝毫乐趣,而且经常提心吊胆,唯恐失去那一点点可怜的收入。

杀人放火金腰带,修桥补路无尸骸,劳动致富是一个谎言……

0 阅读: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