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武汉汉阳一名6岁的一年级学生被老师驾车撞倒,抢救无效死亡的消息,在网络了吸引了很多网友的关注和讨论。一个仅6岁的生命离开人间,确实令人痛心。
当天,涉事老师刘某正在事发地点等另外一名老师准备去参加一个培训。正巧,被撞的6岁学生小谭,在刘某所驾车前方弯腰好似系鞋带的动作。
而刘某在撞倒小谭之后,立即下车查看孩子的情况,拨打了120急救电话,可惜的是孩子的伤势过于严重,经过抢救还是与家人天人永隔。
这种“白发人送黑发人”的悲痛,我们都只能共情,却无法真正理解家长的心情有多么的难过。随后,涉事老师刘某被相关部门刑事拘留,调查之后必定会依法追究其责任,而虹桥小学月湖校区的校领导也同样需负责任。
撞人老师道歉,学校提出90万和解,涉事学校校长被免职
汉阳区教育局发布情况通报,表示对虹桥小学月湖校区的校长和分管副校长予以免职处理,纪检监察部门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立案调查。
教育部门的反应和处理,确实是又快又及时。随后撞人老师刘某出现在小谭家长面前,对小谭的父母和家人进行道歉。可是对于孩子的父母和亲人来说,失去孩子的痛,绝不是几句道歉就能抹掉的。
小谭爸爸愤怒至极,他在监控中看到刘某是从孩子的脖子上压过去的,看到刘某的那一刻自然是情绪再也无法控制,想要上去殴打刘某却被小谭的妈妈以及身边的众人阻拦。
小谭妈妈虽然失声痛哭但理智还在,知道不能让孩子爸爸动手伤害涉事老师。刘某应该接受法律的审判,而不是小谭爸爸的拳脚。
虽然打人是不对的,但小谭爸爸有这种行为也是很正常的情况。笔者看到有网友留言:就让他打几下吧,他需要发泄,他该有多难过。
撞人老师道歉之后,学校工作人员出面表示:想要以90万的赔偿来解决这件事情,达到和解的目的,毕竟这种情况是大家都没有想到也都不愿意看到的。
可是对于孩子爸妈来说,90万就能抹平心底的创伤吗?90万就能换一条鲜活的生命吗?不要说小谭爸妈无法接受,笔者认为每一个网友也都能理解这种心情。
可没有想到的是,笔者在网络上也看到许多与我本人的理解不同的评论:“都已经道歉了还要怎样呢?90万赔偿已经够多了”“学校也不愿意发生这样的事,家长还是应该得饶人处且饶人”等等。
笔者不想评价过多,只想说:不要站在道德的制高点去随意发表评论,俗话说“未经他人苦,莫劝他人善”,针扎在谁的身上谁疼。
可“看见了”你还开是为啥?“二次碾压”又为啥?
笔者在涉事教师刘某的话中听到了令人非常震惊的细节,就是他在撞小谭之前,看见了小谭站在车前。
刘某表示当时他看到小谭在车前,所以招手让他离开,而过了一会刘某以为小谭走了,所以启动了车子,并没有想到小谭并没走。
笔者很想问问刘某“你看见来了还开车是为啥”?这个时候难道不应该下车看一看,确定一下孩子到底有没有离开吗?怎么能草率的以为孩子离开了呢?
还有,孩子的舅舅在监控中发现,刘某对小谭进行了二次碾压,那么二次碾压又为啥?难道真的就像网友说的:撞残疾还不如撞死省事,所以二次碾压就是故意的,是杀人犯。
刘某也是一名老师,笔者真的不愿意将这样的假设放在一名人民教师身上,并不是相信刘某,而是觉得这样的思维如果是真出现在了一名老师的脑中,真的令人觉得非常可怕,而且细思极恐。
小谭被撞事件不可能因为学校的赔偿和刘某的道歉而不了了之,毕竟涉及人命官司,必然最终会有一个处理结果,究竟为何看见了还启动车,为何二次碾压必须有一个说法。只是真的非常心疼小谭,他在离开之前该多疼多绝望。
笔者有话说:
希望小谭的事件能够为每一个家长和每一所学校都敲响警钟,没有什么事情比孩子们的健康和安全还重要。在重视学生教育的同时,父母和老师都应该更关注宝贝们的安全教育,要知道“防患于未然”,如果发生了事情之后再后悔,可能真的来不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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