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医疗当初什么样?

人在旅途说事 2025-01-29 05:48:35

我们这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简称新农合)是从2005年开始实施的。刚实行新农合的时候,老百姓不认可,毕竟是新鲜事物,得有个适应过程。

当初每人每年10元钱。不论是政府部门还是老百姓,都认为收合作医疗费是卫生院的事。就连卫生院也认为收这个费用是自己的事。所以卫生院职工分成小组,到各个村子里收费,村干部配合。村干部还爱理不理的,他们认为是给卫生院帮忙的。

这10块钱可不好收。老百姓普遍的说法是,“俺得了病是俺自己的事,和你们无关”。卫生院的人和村干部一起到各家各户反复做工作。有些家庭只给老年人缴,年轻人和小孩不缴。只要有缴费的,就是胜利,哪管缴几口人的?

那时的参保率不高,大约7、80%。有些村里村集体富裕,为了完成任务,村子里给垫付。这样的村子参保率会高一些。

每个乡镇都成立新农合办公室,有2至3名工作人员。那个时候没有医保局,在卫生局里设立合作医疗办公室,属于副科级单位。办公室主任一般都是卫生局副局长兼任。

卫生院药房的药品没有招标一说,有什么药就用什么药,没有这限制那限制的。通通按照20%的比例报销。病人检查、取药后,拿着发票,到新农合办公室报销就可以了。

住院报销的比例高很多,在乡镇卫生院住院报销比例在50%左右,市级以上的医院住院报销比例30%左右。除了医用耗材,药品都能报销。

农村合作医疗的报销原则是“以收量支,略有结余”。每年的年底县新合办进行核算。一般每年的合作医疗经费保留结余的10%,留转到下一年备用。多出的按照一定的比例发给大病住院的患者。

一年又一年,老百姓看到了合作医疗的好处,慢慢的就接受了。

图片来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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