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物、致知、正心、诚意、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
这八项是儒家所提倡的“内圣外王”之道,虽然我们做到后面几项,但前面几项又是做人做事的根本。
作为一个“公众人物”,更要立德为先,修身为本;德为艺之根本,只有遵纪守法,洁身自好,才能达到真正的德艺双馨。
然而在网络时代,明星、网红遍地开花,德和艺之间的界限变得有些模糊不清,为了追逐利益,又有多少明星、多少网红迷失在欲望中。
四川泸州知名女网红孙某巧(艺名沈樵)自导自演,自制15部不雅视频,非法获利36万元,其传播的不雅视频,被播放超过一千万次,影响极其恶劣。
沈樵不仅是网红,她的先前职业是“裸替”,担任过娱乐圈许多一线女明星的替身,在娱乐圈也算是小有名气的人,但她依旧不满足现状,为了走红,试图挑战法律的底线。
2019年,沈樵就自导自演了一起“入室性侵”,上海警方行动迅速,还未在沈樵煽风点火之前就将其拘留。
警方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以寻衅滋事拘留其25天。此事传开之后,沈樵立刻进行了道歉,但她依旧没有放弃,依旧还在拍摄、制作不雅视频。
沈樵从不雅视频中尝到了一些“甜头”,她便组建起了一支团队,她化身“女主角”参与拍摄,雇佣了“男主角”,美工、摄影共13人,为了丰富剧情,沈樵更是亲自编写剧本。
从4月至9月期间,沈樵和其拍摄团队,一共制作出15部不雅视频,并以56元的价格出售给“粉丝”,光是出售淫秽物品,沈樵在短短几个月间获利16万元。
沈樵从中看到了一条非法利益链,在利益的刺激下,沈樵又以88元、99元、500元等不同的价格跟“粉丝”进行一对一的“视频聊天”,从中获利20万余元。
那么沈樵是如何被抓的呢?
沈樵为了丰富剧情,都会让“男主角”冒充水管工、外卖小哥、快递小哥等,他们穿上的衣服都是正规的职业装,足以混淆视听;虽然广大网友都知道是假的,但不雅视频的疯传对企业的形象还是遭受了冲击。
6月份,济南某快递企业就收到消息,沈樵在某酒店又开始拍摄不雅视频,他们连忙报警,经警方调查,沈樵和其团伙为了躲避警方的视线遍布在20余个地方,为了将他们一网打尽,济南市公安机关展开了全国性的收网抓捕行动,同年9月,包括沈樵在内的13名涉案人员被抓获归案。
等待沈樵的将是法律的严惩,她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罪。
传播淫秽物品有两种情况,一种是不以牟利为目的加以制作、传播、转载,造成情节严重的情况。根据《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来看,向他人传播三百至六百次以上的就达到了立案追诉标准。
犯本罪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的定罪处罚分别有:
1、制作、传播……表演视频文件二十个以上的;
2、制作、传播音频文件一百个以上的;
3、制作、传播的淫秽电子信息,实际被点击数达到一万次以上的;
4、利用淫秽电子信息收取广告费、会员注册费或其他费用,违法所得一万元以上的情况等;
但凡实施了前款行为,都达到了立案追诉标准,其中第二项、第三项达到五倍以上的,可以认定为“情节严重”,达到标准的二十五倍以上,认定为“情节特别严重”。
从刑量上来看,沈樵非法牟利高达36万元,传播的不雅视频点击率超过了一千万次,对社会企业造成了严重的冲击,已经构成情节严重的标准,但具体刑量还需要看进一步的调查结果。
沈樵原本是女明星的替身,算是半个“明星”,在网络上也是一位有名气的女网红,然而在庞大的利益驱使下,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明星、网红终究只是团队包装下的产物,一旦人设崩塌,将会掀起一阵惊涛骇浪。
在这个网络时代,各类型的网红是层出不穷,一批接着一批;粗制滥造的明星、网红也是遍地开花,违法犯罪的人一抓一大把。
德是培养艺术泥土,无德、不遵纪守法、不洁身自好的人总有一天会暴露在阳光下,等待他们的终究是法律的严惩。
15部我只看了7部
快快!大家都是兄弟拿出来分享
[得瑟][得瑟][得瑟][得瑟]和刘玥比不知道那个厉害,那家伙水喷的不要不要的
嫩啊
真的不好看
好人一生平安
这是个人才啊,自编自导自演,不去日本发展可惜了
片名是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