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最近,神奇的一幕发生了:
美联社新闻报道称,在一些盟友的支持下,国际刑事法院的检察官,正准备对以色列和哈马斯的领导人发出逮捕令。
而具体的逮捕令,据说是由国际刑事法院检察官卡里姆·汗发布,其主要针对的以色列总理本杰明·内塔尼亚胡、以色列国防部长和三名哈马斯领导人。
对此国际法院给出的逮捕理由是,双方在加沙地带和以色列犯有战争罪和反人类罪。
当然目前的国际法院还在走流程,所以从短期内来看,小魏君觉得以色列和哈马斯双方不应当会有什么反应,毕竟并没有任何人会立即就被逮捕归案!
只不过,如果国际法院针对以色列总理的逮捕令能正常发出后,那么这一声明将更加把以色列从全球孤立出来。
当然所谓债多不愁虱子多了不痒,一向为所欲为把美国都不放在面上的以色列,按照常理来说并不会对此多加理睬!
而按照以色列在联大会议上曾公开撕毁《联合国宪章》的封面这一表现来看。
国际刑事法院对以色列总理发出了逮捕令,理应会让以色列政府嗤之以鼻,并对此做出各种激烈措施。
所以依照以色列尿性,按照小魏君的理解怎么也应当直接公开反驳,并做出相应的实质举动来进行反对!
所以当小魏君看到这条消息时,其实已经在心中模拟出了多种:以色列如何羞辱、嘲讽国际刑事法院的举措,但随后的结果却让我有些大出意料意外。
根据目前所公布的各种新闻报道显示,原本嚣张跋扈的以色列,在得知自家总理即将被国际刑事法院拉入黑名单时,突然间竟然慌了手脚开始四处找人说和!
其中以色列外交部长以色列·卡茨就在今天立刻赶往法国并做出回应,他在那里的会议可能会为各国如何处理逮捕令,(如果最终发布)以及逮捕令是否会对以色列领导人构成威胁定下基调。
所以问题也就来了:国际刑事法院是什么?为什么它正在考虑对以色列和哈马斯领导人发出逮捕令?而逮捕令的发出为何会让以色列惊慌不已?
而想要搞明白为什么以色列会对此慌了手脚,首先想要明白什么是国际刑事法院。
根据相关资料显示,国际刑事法院(International Criminal Court,简称ICC)是一个位于荷兰海牙的政府间组织和国际法庭。
而它是第一个也是唯一一个有管辖权起诉犯有灭绝种族罪、危害人类罪、战争罪、侵略罪的个人的常设国际法院。
请注意重点是在于唯一和第一个,这两个第一不只是赋予了他在整个国际上无与伦比的地位,更是让国际刑事法院的逮捕令基本代表了法院成员国的统一意见。
目前截止在2009年的7月21号,整个国际刑事法院中共有110个成员国,这其中包括欧洲和南美洲的大部分国家,以及大约一半的非洲国家。
只不过有一点需要注意的是,中国、美国、俄罗斯、印度等人口大国,并不是国际刑事法院的成员国之一。
既然作为老大,老二和老三的国家,都不在国际刑事法院的成员国名单中,那么这就代表着虽然国际刑事法院的主要任务是审判最严重的罪行,以确保受害者获得司法途径并进行公平审判。
但事实上的国际刑事法院看起来很是威风,但他本质上只能对国家刑事管辖权起到补充作用,想要真正处理一些罪大恶极之辈,是需要先经过幕后的各种交锋以及成员国的支持。
所以有些事情也就非常简单明了,而如果对以色列总理的逮捕令能够成功发出,那么这就代表着110个成员国,将会按照法院的流程共同对以色列采取制裁措施。
目前关于国际刑事法院正在考虑对以色列和哈马斯领导人发出逮捕令,这是因为他们被指控涉嫌犯下战争罪和危害人类罪。
至于以色列对此会非常惊慌,这可能是因为这样的逮捕令,可能会对以色列的国际形象产生负面影响,同时也可能对以色列领导人的国际活动产生影响。
如果非要使用最朴素的语言来表达,那么国际刑事法院的逮捕令,就相当于我国的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限制消费令!
只要发出从此以后,以色列的政府高官在想飞往各处参加会议就显得非常麻烦,想要以最快的时间反对所有针对以色列不利的研讨会时,就会可能因不在场而被强制同意!
另外小魏君也发现,据报道,以色列外交部长卡茨表示,以色列外交部对此将成立一个特别指挥中心,会联合各专业机构共同反对这一决定。
此外,作为以色列“爸爸”的美国现任总统拜登,也在一份声明中称,对内塔尼亚胡和加兰特发出逮捕令的申请“令人愤慨”。
然而虽然目前以色列对此有些心虚,但我们依然需要注意的是,国际刑事法院的逮捕令并不意味着立即会有实际的逮捕行动,原因自然是因国际刑事法院本身并没有执行力,而是依赖于其成员国来执行其命令。
此外,以色列并不是国际刑事法院的成员国,因此,即使国际刑事法院发出逮捕令,以色列领导人也不会立即面临被起诉的风险。
但这一逮捕令会让他们在前往国际刑事法院的成员国时面临被逮捕的风险。这就是为什么以色列对此感到非常惊慌的主要原因!
但万事无绝对,例如,国际刑事法院曾经对俄罗斯总统普京发出逮捕令,指控普京犯下战争罪,并且对乌克兰儿童被绑架负有个人刑事责任。
然而,由于国际刑事法院没有执行力,因此发布逮捕令并逮捕嫌疑人是具有挑战性的,全靠成员国的衬托罢了!
标题党瞎编的东西也能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