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征,快点过去看看吧,刘兄去世了,马上要火化,再晚一会儿,你连最后一面也见不到了。”
2010年9月,陆长征像往常一样在自己的修车店里忙碌,妻子刘兄的叔叔火急火燎地跑进来,告诉他,他的妻子去世了,陆长征直接蒙圈了,还以为是叔叔和他开玩笑。毕竟妻子离开他才两个月,怎么就突然没了呢?两个月前,夫妻两个吵架,刘兄一气之下回了娘家,不过刘兄回娘家也不是一次两次了,只要他们闹别扭,她就赌气回娘家,见怪不怪了。期间,为了孩子的事,也联系过刘兄,只是刘兄不愿意回来,陆长征也就没去接她,想着她气消了会自己回来的,他万万没有想到这次的吵架竟然成了永别。陆长征不敢怠慢,骑着摩托车跟随叔叔去了殡仪馆,看到妻子静静地躺在那儿,岳父母也在旁边,他还是难以接受现实,妻子很少生病,离开时好好的,她性格开朗,不会想不开,那到底是什么原因呢?陆长征后悔自己没有早点把妻子接回家,与此同时,有几个疑点让陆长征想不通,为什么这么大的事,岳父母没有通知他这个女婿?到底在隐藏什么呢?
即便他问了岳父母,也没有得到答案,反而还不让他进去祭奠,但他眼尖地看到妻子身上有血迹,陆长征越来越觉得不对劲,随即他就报了警,决定要查找妻子去世的真相。警方了解大致情况后,立刻展开调查,而调查的结果是刘兄死于堕胎手术中的意外,属于医疗事故,陆长征懵了,他压根不知道妻子是什么时候怀孕的,更不知道堕胎的事。他和妻子已经拥有两个孩子,也没打算再要一个,但警方的调查属实,并且开有死亡证明,陆长征不得不接受这个结果,但还有一个疑点,妻子是什么时候怀孕的,为什么不告诉自己,堕胎为什么也隐瞒呢?带着疑问,陆长征去了那所医院询问,当医生拿出刘兄的病历时,他傻眼了,看到孕期才40天,而他和妻子已经分开了两个月,那么这个胎儿显然不是自己的。更让人奇怪的是,医生问他叫什么名字?他说叫“陆长征”,医生来了一句“怎么又来一个陆长征?”这个“又”字是什么意思呢?难道有两个“陆长征”?
他去找岳父母问个明白,但是岳父母根本不待见他,还指责都是他害死了女儿,女儿嫁给他没过一天好日子,三天两头吵架,一吵架女儿就回娘家,有时还看到女儿身上带着伤。所以他们也十分痛恨女婿,只是看在两个小外孙的份上一直包容他,可现在女儿因堕胎去世,就更恨陆长征了,所以才不愿意通知他。陆长征从别处了解到,妻子堕胎出意外,得到了医方的赔偿55万,岳父母只字未提,陆长征问了,也没有问出所以然。于是陆长征再次来到医院询问,知情医生说,当天刘兄做堕胎手术时,身边有一个男人陪着,自称是她的丈夫“陆长征”,名字也是他签的。刘兄堕胎出了事故后,多次下发病危通知,上面的签名也都是“陆长征”,不幸的是,抢救了好几天也没能挽回刘兄的生命,所以才不得不赔偿了55万。了解到这些情况后,陆长征气愤不已,竟然有人冒充他的名字,而且赔偿款也不知去向。
直到这个时候,陆长征再傻也明白怎么回事了,妻子真的在外有人了,其实两个月前和妻子争吵,就是发现了妻子的不对劲,频繁和一个男人联系,他让妻子断绝关系,妻子却说他疑神疑鬼,他们只是同事关系。可见,这次的堕胎,一定和那个男人有关系,说不定赔偿款也是那个人冒充他的名字领走的。陆长征这次对岳父母可没有好脸色了,直接质问刘兄身边的这个男人是谁,赔偿款又在哪里?他必须要回来,因为他们俩还有两个孩子需要养。岳父母把他臭骂一顿,说他连妻子都不管。还好意思来要钱?至于女儿身边的男友更是子虚乌有,都是陆长征为了要钱给她女儿身上泼脏水。无奈,陆长征再次报警,一位齐先生主动交代,他就是当时陪同刘兄的那个男人,但是刘兄肚子里的孩子并不是他的,他只是应刘家人的要求冒充陆长征签字而已,至于赔偿款他没拿,全在她父母那儿。
真相逐渐明了,至于胎儿是不是那个齐先生的,也没有证明的必要了,陆长征唯一想争取的是两个孩子的赔偿款,按道理,两个孩子理应得到。岳父母不同意,怕陆长征拿到了钱再去娶别的女人,所以他们要替两个孩子保管,双方争执不下,最终在有关部门的参与下,得到了圆满解决,刘兄父母和两个孩子各分50%。话说,凡是出.轨的人都没有好结果,如果婚姻过不下去,大可以离婚,但不要婚内背叛。夫妻之间避免不了有很多磕磕碰碰,彼此多一些理解和包容,就会少一些争吵和离别。对此你们怎么看呢?陆长征要赔偿款合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