岁月悠悠,我与老罗共同生活了八载春秋。未曾料想,当老罗被诊断出绝症,他的第一个决定竟是将毕生积蓄和家产传给他的血脉。我56岁那年,失去了我的另一半,独自面对着空寂的房间。尽管女儿多次邀请我搬去与她同住,我考虑到家庭的和谐,选择了独自留守。我尝试用散步和广场舞来排解孤独,正是在那些舞步中,我遇到了老罗,两个同样失去伴侣的灵魂找到了彼此。
我们的关系得到了双方子女的默许,开始了共同的生活。尽管我提出结婚,但遭到了他们的反对,认为年纪大了,不必再走形式。我接受了这个现实,与老罗开始了没有法律约束的同居生活。
老罗每月给我2000元作为生活费,但随着他子女频繁的来访,这笔钱变得越来越不够用。我不得不用自己的积蓄来补贴家用,以满足他们对食物的各种要求。尽管如此,老罗却认为我在觊觎他的财产。
八年的时间,我们有过争执,但也有过温暖。当老罗被诊断出癌症晚期,我心中的痛苦难以言表。然而,他的行为让我的悲伤变成了震惊——他决定将所有财产留给他的儿子,甚至怀疑我会对他的财产有所企图。
我试图劝说老罗留下一些资金以备不时之需,但他的回应让我感到心寒。我意识到,无论我与他共度了多少时光,在他心中,我始终是个局外人。
老罗的子女在得知遗产的分配后,态度各异。他的女儿和女婿在得知遗产全部给了哥哥后,选择了离开,而继子则在得到遗产后,也想要逃避责任。我决定离开,回到自己的家,将老罗的日常习惯详细地告诉了继子,让他去承担起照顾老罗的责任。
继子试图挽留我,但我冷笑着拒绝了。我告诉他,既然老罗的财产都给了他,那么照顾老罗的责任也应当由他来承担。我收拾好行李,离开了那个家,回到了自己的世界。
女儿得知后,再次邀请我去帮忙照顾她的二胎。我曾担心这会给女儿带来负担,但现在我明白了,与其为别人做免费的保姆,不如为自己的家人付出。至少,在我老去的时候,还能得到家人的关怀和照顾。这样的选择,或许才是我真正应该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