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年的热播剧《人民的名义》中,有一个比较招人烦的角色,那就是郑西坡的儿子“郑胜利”。
原著里面,黄毛的戏也少的可怜,电视剧里占的篇幅太大了,光是办个假证就耗时半个小时,其实在电视剧中,黄毛的剧情本来可以删一下,结果电视剧把小说里郑西坡跟他儿子这些槽点又全搬进来,还占用了大量的篇幅,现在从效果上来看是画蛇添足。
在戏里得瑟我们还可以理解,但这个消息让我们看到难道他是本色出演,12月13日,无锡市滨湖区法院公开审理一档危险驾驶案。《人民的名义》中“郑胜利”(阚犇犇)成为被告人。
2016年5月10日,阚犇犇饮酒后乘坐陈某驾驶的出租车。后来阚犇犇与陈某因车费问题产生纠纷,阚犇犇趁陈某下车时独自驾驶出租车离开,并从南泉高速收费站冲卡驶上高速公路,随后又在华庄高速收费站趁工作人员不备,用手推开栏杆后驶下高速公路。这真是酒壮英雄胆了,很明显在挑战交通法规。
阚犇犇称,事发时他已喝得不省人事,自己酒后驾车一事完全没有印象。但是现在公路上监控可多了,监控调出来就可以证明了,由于人证、物证俱全。法庭认为,阚犇犇酒驾,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阚犇犇当庭自愿认罪被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