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黄河客户端从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获悉,10月31日,山西监管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公开表显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于10月25日、10月28日相继被罚30万和40万。
其中,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因向借款人转嫁二手房按揭贷款抵押评估费,被罚款30万元。时任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零售信贷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张丽莉被警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则因未落实授信条件即实施授信,被罚款40万元。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西监管局。
新黄河客户端:王叶
编辑:周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