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普法|言论自由有度!发视频说商场将倒闭被起诉→

河南法制报 2024-07-05 12:31:00

身边的事儿

“你们说某商场人多,人在哪里?这是要倒闭的节奏。”今年4月,小李在网络短视频平台发布这样一条视频。许昌市某商场看到视频后,向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小李赔偿损失,并在短视频平台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

案件结果

接到该案后,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员额法官陈攀考虑到该案涉及名誉权与言论自由的冲突,被告小李存在对于言论自由界限不清晰的问题,对原告商场的具体情况存在一定误会,于是从普法的角度入手进行调解。

陈攀明确告诉小李其行为涉嫌构成侵权,宪法虽然赋予公民言论自由和名誉权,但在享受言论自由的同时,也不能逾越法律底线,发布言论应当实事求是、遵守法律规定,不能侵犯他人的名誉权。在陈攀的讲解下,小李深刻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当庭向原告作出了诚挚的道歉,并且取得了原告的谅解。一起因侵害名誉权产生的纠纷得到圆满化解。

法官提醒

随着网络空间的迅猛发展,言论自由与名誉权之间的冲突日益加剧,各种言论侵权行为屡屡发生,对名誉权保护构成了严重威胁。通过上述案件,我们可以认识到,言论自由以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国家利益为前提,任何公民在行使言论自由及其他权利时,都负有不得超过自由界限的法定义务。如果恶意使用侮辱性言论侵害他人的名誉权,将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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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河南法制报 记者 胡斌 通讯员 肖婉豫 编辑:程梦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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