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杜绝行政诉讼败诉”说法引争议,没有人会永不犯错!
近日,网络上爆出了一条消息,引起了广泛的关注。
据悉,湖北省潜江市官方媒体报到了某官员在参加会议时,其发言时所表述的内容让人大跌眼镜。根据报道,潜江市委副书记市长杨勇参加会议的时候,在发言中竟然称“坚决杜绝行政诉讼败诉案件发生”,这一说法引起了舆论的广泛关注,也引起了诸多质疑。
俗话说,金无足赤,人无完人。不管是个人还是其他的机构或组织,都不可能做到永远不犯错,这是完全不可能的。就算是圣人也会犯错,又有谁敢夸口自己不犯错呢?如果真的这样说的话,那就真的是太自大了。
以前上学时,在做判断题的时候有一个规律,如果有一个问题,使用了完全绝对的表述方式,那么这个问题一定是错误的。
放到现实中,这个规律也是适用的,如果有人对某个问题使用了完全绝对的表述方式,那也一定是错误的。至于这种错误是失误还是有意为之,这其中就不为人所知了。
一个人不犯错是不可能的,一个人的所言所行,要做到绝对的正确,这是根本做不到的。
而杨勇在发言中,竟然直接表示坚决杜绝行政诉讼败诉案件发生,这又是什么意思呢?如果从表面上来理解的话,应该从两方面来理解。
其一、想要完全杜绝行政诉讼案件败诉,可以通过在行政的过程中,做到绝对的依法办事,这么一来,不犯错就不会在诉讼中败诉,也就达到了在行政诉讼过程中不败诉的目的。
其二、如果不能在行政的时候做到完全的正确,那么又要杜绝行政诉讼败诉情况的发生,只有一个办法,那就是只能以权谋私,就只能通过徇私枉法的途径来达到这种目的。显然这种做法是完全为人民所不容的,完全为法律所不允许的。
所以这种说法一出来,自然就引起了轩然大波,网友们纷纷质疑,也是理所应当的。
事情发生之后,当地官方对此事进行了回应,那么当地是怎样的一种说法呢?
潜江市委网信办回应称,网上出现的这种表述方式,是因为潜江日报报社,有关工作人员在采编时出现了采编偏差,然后又出现了审核不严谨,这才会出现了这种具有争议性的叙述被发表出来。
当地官方还回应了杨勇市长表述的原意,称原意为“依法依规定做一些关于行政诉讼方面的工作,强调依法依规。”
由此可见,确实是报社方面在采编撰稿以及审核方面出现了错误,这才导致原意被曲解,以至于引发了后续的舆论风波。
不过在我看来,应当将杨勇书记发表的发言稿中的相关片段原文直接贴出来,让网友们看看真正的原文是什么样的,真正的原文内容表述究竟是怎么个表述方法,怎么个原意?相信这一点应该不难办到。而且这种有理有据的说明,也更能够起到以正视听的作用。
如果只是采编错误,那么此次算是一次误会,即便是闹出了风波,相信网友们也能够理解的。
由此也要求报社方面,撰稿发文时,一定要谨慎再谨慎,尤其是涉及到官方发文和表述时,更应当慎之又慎。要不然一旦说错了话,会错了意,就可能导致如今的情况发生。
即便是事后能够澄清,造成的舆论风波,也绝非一时能够平息,产生的负面效应,必然也会造成相应的伤害。
如此绝对的说法,相信官方人员在发言时应当是不会采用的,毕竟如此明显的错误表述,在事先审稿的时候不可能没有发现。
所以此事应当是一场误会,毕竟这种错误实在是太低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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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次杜绝二审改判
但是犯错必须承担责任才行,每次都国家赔偿有什么意思?坑就那么多,你不行就下来,大把有能力的人在后面排队,难道还想搞大锅饭那一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