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玲的公婆非常偏心,总是牺牲大儿子和大女儿的利益,来帮衬小儿子。
大儿子结婚后,他们把大儿子的工资要过来,说是还债,其实是给小儿子存结婚的钱。
女儿远嫁贵州,想把自己的儿子鹏飞送到苏州读书,可老两口不想收留这个外孙,想让外孙住到黄玲家去。
他们认为,庄超英作为家里的老大,理应为家族做贡献,还以庄图南和庄筱婷成绩好为理由,认为孙子孙女也应该牺牲一点,成全几个弟弟。
归根结底,他们就是自私,指望小儿子给自己养老,不想得罪小儿子,反正女儿是指望不上了,大儿子对他们言听计从,所以他们敢对大儿子一家不断提要求。
幸好黄玲早就看透了公婆的心思,为了自己儿女的利益,坚决不退步,否则他们一家都会被公婆榨干,却得不到任何人的感激。
然而,令黄玲心寒的是,丈夫庄超英一直想充当老好人、大孝子,不断委屈自己的妻子和孩子。
黄玲结婚时,丈夫的工资都给了公婆,对此她没有说什么。
但是,等她生完孩子后,要求丈夫拿回一部分工资,丈夫却在她坐月子时,和她大吵一架,让她想死的心都有了。
她每次和丈夫一起回公婆家,辛辛苦苦做了一大桌子饭菜,可是连上桌吃饭的资格都没有。
婆婆脚摔伤了,也是她和庄筱婷在伺候。
对于这一切,庄超英仿佛视而不见。他是一个自私而伪善的人,之所以答应父母的要求,无非是满足他那点可怜的自尊心,牺牲妻子儿女的利益,来成就他孝顺的美名。
他和黄玲因为鹏飞的事闹离婚,听说女儿想跟母亲,觉得不可思议。对于女儿被爷爷打了一耳光,没见他有多心疼。
直到女儿说,在爷爷奶奶家连睡觉的地方都没有,他才稍微意识到,自己的孩子受了不少委屈,不敢再提让鹏飞住到家里的事。
不过,全剧最自私的,还是黄玲的小叔子赶美,享受了全家人给予的好处,但是只要一有事情,他就完美隐身,毫无责任和担当。
他是全家最小的孩子,一直受父母的偏爱,婚前抵职进厂,婚后住父母的房子,家里有什么困难,可以靠父母和大哥的补贴。
母亲腿摔伤了,他把母亲送到大哥家里,让大哥大嫂照顾。
大姐带鹏飞回苏州,他管都不管,还嫌弃姐姐和外甥占了家里的地方。
全家人去黄玲家商量鹏飞回苏州的住处,他甚至都不出现,好像这事与他无关。
人性就是这样,越受偏爱,越觉得一切理所应当,没有感恩之心。
庄家老两口对这个小儿子也无可奈何,只能一味满足其要求。
他们对儿女没有一碗水端平,偏心小儿子,却养出了一个自私鬼、白眼狼,真是讽刺。
正所谓家家有本难念的经,如果不幸遇到自私的公婆、小叔子,以及愚孝的丈夫,一定要像黄玲那样,保持经济独立,敢于反击,维护自己和家人的利益,才能避免吃亏、受累、郁结难消的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