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商报--中国商务新闻网讯(刘卫 颜俊杰)俗话说:吃一堑,长一智。酒驾被抓严处后继续心存侥幸、铤而走险、肆意妄为,结果可想而知。
今年3月3日晚22时许,违法嫌疑人胡某驾驶私家车,行驶至盐城市滨海县阜东北路与环城路交叉路口时,被执行清查行动的县交通警察大队港口中队民警拦停检查,自认为没喝两杯的胡某此次还未认识到事情的严重性,经呼气式酒精含量检测,结果为43.3mg/100ml,显然已经达到了醉酒驾驶的标准。
3月5日,滨海警方依法对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胡某进行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对其处以2000元罚款、拘留7日处罚。
让人怒其不争的是胡某有过前车之鉴,他曾因饮酒后驾驶非营运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于2017年03月23日被滨海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处暂扣6个月驾驶证,并处1000元罚款,驾驶证记12分的处罚。前车之鉴不吸取,然而对于这次处罚,胡某选择的不是痛定思痛,而是选择拿到驾照后继续铤而走险,到最后还是自己吞苦果,咎由自取。
滨海县公安局提醒您:为保护人民群众,遏制交通事故,净化交通安全环境,滨海交警将继续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一经查获,绝不姑息,严惩不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