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白嫖上瘾还是另有隐情?贵州一老农在路上意外捡到了一大笔钱,几天后在民警的见证下,将钱归还给了失主,但失主却称少了14650,邻居等人都可以作证,让老农还给他,老农坚称就捡到那些,多次讨要无果后,为了挽回损失,失主准备好证据,将老农告上了法庭。那么法院会相信老农还是失主呢,法院又会做出何种判罚呢?
事件回到2023年,在贵州的一个小乡村里,住着一位黄大爷,平常以务农为生。在初夏的一个早晨,他骑着电动车,早早地去去到了田间劳作。走到半路的时候,突然发现地面散落着绿色的钞票。
黄大爷赶紧停下车,猜想着可能是谁骑车不小心窜出来的,于是立马走到钞票旁边捡了起来,之后又骑车沿着路面寻找,经过他的查点,发现全是50元的钞票,总共是107张。
面对着这笔意外之财,黄大爷第一个想法并不是据为己有,而是左右查看起来,希望能够找到失主,但可惜一直不见失主。黄大爷还要去插秧,不可能一直在那里等,于是就拨打了报警电话,把这件事跟警察说了。之后就将钱放回了家中,等待着失主来取。
这一等就是9天,失主才来到黄大爷的住处,在民警的见证下,黄大爷将钱还给了失主杨老板。杨老板对于黄大爷的人格非常佩服,因为若是黄大爷捡到钱后直接踹自己兜里,他可能一直都不会找到丢失的钱。杨老板郑重地向黄大爷表达了感激之情。
看见杨老板的道谢,黄大爷很是欣慰,认为自己做了一件好事,只是让他想不到的是,正是因为这次的还钱,开启了麻烦的争端。
次日,黄大爷还没出家门,杨老板就带着昨天的民警再次找到了他,黄大爷此时还没有意识到大事不好,反而认为是对方来感激自己的,在心里盘算好了推辞之后,才去打开了大门。
只是还没等黄大爷开口,杨老板就急不可耐的说道:老乡,你行行好,把剩余的钱也一起给我吧。
看着黄大爷有些不解,杨老板进一步的解释道:昨天你给我钱的事后,我没好意思数,等到家的时候,才发现你给我的钱只有107张,实际上我丢的是400张,全都是50面值的。您看看是不是把另外的293张放在另一个位置了,麻烦您一起都给我吧。
黄大爷听到此处才明白怎么回事,原来是失主以为他把钱还留下了一部分,这可把黄大爷气得不轻,于是怒怼到:人在做天在看,我做好事怎么还做出错事了呢,我当初捡钱的时候,只捡到了那些,都好心好意还给你了,你怎么还讹人呢。
杨老板见黄大爷情绪激动,连忙拿出了在银行的取钱凭证,以此来证明自己确实是丢了2万块。
拾金不昧还被反咬一口,黄大爷此时已经被气得快七窍生烟了,对着杨老板大喊道:我为人本本分分,乡邻里边哪个不知道,这样的缺德事,我是一定不会干的。天地良心,我那天确实只捡到了107张!
眼见大爷不承认,杨老板明白再继续纠缠下去也不会有结果,只想等大爷冷静了以后再说,只是没想到,杨老板经过多次讨要后,黄大爷依旧是铁了心不承认,为了挽回损失,于是一纸诉状,杨老板将黄大爷告上了法庭,要求他归还剩下的14650元。
杨老板认为,他有2万元的取款凭证作为证据,银行的柜员能够证明他取走的是400张50块面值的钱。所以说他丢失2万元确实是真的,而这些钱也有极大的可能,都被黄大爷捡去了,但黄大爷只归还了5350块。
根据《民法典》第314条规定,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
所以,黄大爷应当将剩余的钱还给他。
面对着这样的索赔,黄大爷并不认同,虽然没有人能够证明他捡到了多少钱,但他坚称自己只捡到了107张,也就是5350,对于杨老板丢的其他钱,他不应该赔偿。
法院经过审理后认为,根据《民事诉讼法》第67条规定的“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杨老板有充分的证据证明丢失的是2万元,而黄大爷没有相关证据证明他捡到的钱只有5350,。
最终,法院经过综合考量,判黄大爷赔偿杨老板14650。
面对着这样的判罚,黄大爷不服,提起上诉。
二审认为,杨老板在银行取走了2万,并不能够证明丢失的也是2万,而且杨老板还不能够证明,除了黄大爷捡到钱以外,其他人就不能够捡到钱,亦或者钱款丢失在了别处。
最后二审驳回了杨老板的诉讼请求,并撤销一审的判决。
有网友认为,丢的是400张,捡到的却只有107张,很明显,这钱不是他丢的,一分都不应该返还给他。
对此,大家有什么想说的么?欢迎大家讨论
(信息来源:长沙政法《贵州男子捡到107张50元纸币,失主却把他告上法庭,要求偿还400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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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法院是什么东西?
既然钱数对不上,那说明这钱不是你的
一审法官没有当法官资格
大爷你个傻猪,天降横财你不收,吃了官司好受吧。再说别人来取钱你就不问一下它丢了多少钱就给了。如果再有一个人说它也丢失了钱找你要怎么办?别人取钱可以说对了就给,数字不对就不是它的。要不然你有打不完的官司。
胡涂法官,捡的钱不是那斯的,法院应该收回,另找失主。
现在的社会好人难做,
联合碰瓷
一审法官是个混蛋,瞎他妈判,应该炒他鱿鱼
一看就是假新闻。107张和400张这么明显的差别,肉眼都看的出来,失主第一次见面不用数就应当知道钱不够,还需要第二次上门吗?编也要编的差不多点吧。
那失主又怎样证明黄大爷捡到钱是他的?
编的不错
这老板是冒领了,钱根本不是他的
让我捡到!我一分都不给[笑着哭][笑着哭][笑着哭]
这个法官不称职、检钱归还高尚丶诈人是违法
确实不是他的钱应归还大爷,等丢钱的失主认领
一审就是枉法裁判!钱是在银行ATM机上丢的吗?
必须退回
对不起来,这钱不是他的,应该要回来
一审法官是个二球
有三个原因一审的法官都搞不清楚就乱判。一,钱是丢在路上的,说不定大爷看到丢钱时其他的钱可能被风吹走了又或者被吹到路边某某草丛里,二,一个可能就是大爷发现丢钱时说不定其他的钱已经被过往路人捡了一部分。三,失主说不定在之前的路段就已经丢钱了,没有发觉,到了大爷发现的路段又丢了剩下的。
人心不古人心难测
一审法院才是老百姓的基层法院。看看这是什么鬼
原来是摘抄的又拿来赚稿费!
好人真难
捡到的还个毛线啊,这钱是谁的还不知道,
不能给他,数字对不上。
二审判的对,这钱不是杨的。
扯蛋
说明法官文评是师娘教的,考试是聋哑人负责的临时工!当然也有一种可能是卖国贼故意伤害司法的公众信任
好像还有个丢了件首饰,凭监控和发票赢了官司[笑着哭]就是刚买了出门再退也得检测下吧
这钱不是杨老板的。
不该给他。捡到的钱和他丢的钱对不上。这钱不是他丢的
我证明老人捡到的钱不是他的,金额不对不上。像他这种人,就不应该还给他,自己拿的花不香吗?
所以说谁捡到钱啦就往自己口袋装,世界上好人难做
我来判,他掉的是四百张,捡的一百零七张,捡的张数与掉的张数不合,这笔款不是这失主的!
这文章写的,摆明就是以后让捡到钱的人不要归还失主
所以说这个年头不能行好事,不能干好事,出发你不怕被讹上。
[呲牙笑][呲牙笑]把钱揣自己兜里哪会有这么些事,现在这个社会做好人会有好报吗?[呲牙笑][呲牙笑]
一审法院有问题
谁主张谁举证,为什么不要失者举证何处丢,多少?谁捡的。捡了好多?只凭取钱条就证明人家捡到了你的全款?一审真蠢!!
最后那网友说的对,钱不是你的,可能是别人丢的
编故事继续编
大爷报警了为什么不把捡到的钱交给警察,给自己惹麻烦?
数目不对,傻子都知道这些钱不是他的啦!
不用还了,已经证明老人捡到的不是它的
二审法官判断准确[点赞][点赞][点赞]
编!接着编,谁主张谁举证是这么用的吗?失主得证明拾主捡到了400张[得瑟]
我觉得也是这个钱不是这个老板丢的
这年头,啥好事都不能做了,否则都有可能被讹上啊
捡到的东西就是上天赐你的礼物。归还施主,那是罪过罪过。
如果是我捡到了一定不会返还,够自己花一段时间了,现在返还了反而要负债,好心得好报,好头戴烂帽。
好心未必有好报,但行好事,末问前程的时代一去了复返了。
不还就没这么多啰嗦了
一审法官是法律专业毕业的吗?
不应归还,数额不对